公益广告也有“李鬼”
2013年06月21日
未经批准就张贴属于违法 被城管部门查处
广州日报讯(记者严建广摄影报道)“江门市公安禁毒警示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类似这样的宣传警示牌在市区并不少见,但你也许不知道的是,这些公益宣传广告牌其实是“李鬼”!
昨天(06月20日),记者在市区一小学附近看到“江门市公安禁毒警示牌: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宣传警示牌。不过,在这张貌似公益宣传的下半部分实为一跆拳道公司的招生宣传广告。
蓬江区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广告牌是没有经过城管部门审批的乱张贴。“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张贴宣传警示牌要经过城管部门批准的。一些商家打着公益宣传的旗号,在宣传牌上发布广告信息,没有经过批准就张贴出来,是违法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将依法对这些未经过审批的广告牌进行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些广告牌,城管部门将要求商家将广告牌撤去,并对上面的每个电话号码处以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