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应深圳市民光污染投诉
2013-06-07

香港回应深圳市民光污染投诉

2013年06月07日  来源:南网

  昨日(06月06日),香港警方答复深圳市民关于深圳河对岸强光照射,光污染扰民的投诉。据解释,边界巡逻路及围网设置的照明系统,是为防止非法入境者从深圳河偷渡。港警会不时与有关政府部门研究调节光线的技术问题,以确保不会过量使用灯光系统而影响附近居民及夜行生物。

  据香港警方介绍,为防止偷渡及非法走私活动,因而在落马洲靠近深圳河边兴建了这道5 .6公里长的边界巡逻路及围网,并设置照明系统,现在正进行测试。6月10日,将正式启动。

  据悉,亮灯时间暂定每日18时至翌日6时,并会因应实际环境需要(如日照长短的周期)调节亮灯时间。据悉,5月测试起至今,香港警方已接获两位深圳居民共三次致电查询,并作出解释。

  港警表示,边界围网系统能大大帮助执法行动及阻止非法入境者的非法活动。有关照明系统有其实际保安需要。

  警方明白市民对光污染的关注,因此会不时与有关政府部门研究调节光线的技术问题,以确保不会过量使用灯光系统而影响附近居民及夜行生物。

  但投诉的深圳市民不能完全接受香港警方的解释。

  深圳河沿岸光华园的居民李先生曾致电落马洲警署投诉。他表示,将派发传单,动员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投诉。

  有市民表示,如果香港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如此简单随意,他们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有的人甚至打算一年四季地拉上窗帘,这就是中国老百姓逆来顺受的无奈。”

  有市民认为,事情拖得越久可能越难解决。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建议市民,应该先向深圳政府部门投诉,这才是切实可行的办法,“由深圳和香港政府层面进行协商和解决。”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峰则表示,首先必须判断从香港来的灯光是否造成了光污染,是否对居民造成伤害,若存在,则深圳环保部门作为被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管理部门可责令香港停止侵权。

  但因为两地的法律、行政制度等存在极大差异,这一举措恐怕难以实现。因此韦峰建议,深圳居民可走司法途径,在本地起诉香港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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