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公益监护人黄埔上岗
2013年05月16日
南都讯 (记者吴广宇 通讯员岳嘉 丁莉斯) 16岁少年小何因涉嫌扒窃,昨日(05月15日)坐在了黄埔区法院的被告席上。不过,陪同他出庭的不是远在河南老家的父母,而是广州市首批志愿公益监护人———黄埔区基层团干柯蔚蔓。她将陪伴这名失足少年,一同走过审查起诉、审理、社区矫正等司法过程,试图采取抚慰感化的方式,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16岁的小何是聋哑人,因独自离开河南老家来穗,吃住无着落。今年1月份在一中年女子的教唆下在公交车上盗窃,坐上了被告席。据黄埔区团委副书记黄晓嫱介绍,黄埔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比例较高、法定监护人缺失,为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黄埔区研究制定《广州市黄埔区公益监护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活动实施办法(试行)》,昨日首批40名公益监护人上岗,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理、社区矫正等司法过程,并代为履行权益维护、司法监督、情感沟通、心理抚慰、感化教育等职能。该做法在广州尚属首创。
广州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经过21年的探索,广州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特邀陪审员制度和羊城少年法庭之友队伍,成立“广州犯罪少年矫治中心”,设立“爱心帮教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设立全国首家参照国际惯例做法成立的社会公益机构———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公益信息
全市招募“少年法庭之友”
据悉,团市委联合市中院现正招募组建一支专业的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志愿服务团队———广州“少年法庭之友”。
这是一个以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志愿服务团队,属于社会公益性质。“我们于2007年、2008年分别招募了两批广州‘少年法庭之友’,由于五年的任期已到,现在正在面向全市招募第三批,希望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报名。”据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林文湛介绍,广州“少年法庭之友”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担任陪审员、社会调查员和社会矫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