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2013年04月10日
江西日报讯 (记者张志勇) 记者4月9日从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江西省不断加大生态建设投入,从2013年开始,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每年提高2元,达到每亩每年17.5元。
目前,江西省纳入国家、省级补偿范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5100万亩。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最初的每亩每年5元,逐步提高到每亩每年10元、15.5元,再提高到目前的每亩每年17.5元,大大高于中央国有林、集体林的补偿标准。多年来,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之高,居全国前列,为江西省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巩固生态建设优势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