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爱心协会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帮扶贫困学子完成高中学业,圆其大学梦想,我会特启动“助学圆梦爱心工程”,于2013年4月10日成立 “新时代爱心协会”(以下称为“爱心协会”)。
二、宗旨
爱心协会以“感恩社会,奉献爱心,助学圆梦”为宗旨。在积极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增强爱心影响力的前提下,通过多方筹集助学专用资金,帮助贫困学子完成高中学业,圆其大学梦想。
三、组织
(一)
(二)
(三)
(四)
四、常委会
(一)
(二)
(三)
五、各部门职责
(一)
(二)
(三)
(四)
(五)
六、会员
(一)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3、有对本会成员包括会长及其他常委的监督权和批评权;
4、有会内优干评选权和被评选权;
5、凡入会成员都发给工作证,颁发聘书,并写进档案;
6、入会、退会自由。
(二)义务:
1、承认、拥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管理条例
2、执行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常委会分配的各项工作
3、时时处处维护本会形象和利益,扩大本会的影响力
4、脚踏实地,认真工作,为助学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助学资金的筹集
(一)在广大爱心志愿者中开展募捐;
(二)积极联系社会各界慈善人士和商家,寻求社会捐资;
(三)每学年开展一次大型的收书义卖活动;
(四)长期经营日用品、电话卡的义卖;
(五)其他。
八、助学金的颁发
(一)申请人依据爱心协会公布的“助学金申请标准”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代转政教处或团委审批,然后呈报给爱心协会;
(二)爱心协会常委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后,把被核实并审定的名单公示一周;
(三)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人到团委填表存档;
(四)在每学期的助学金颁发仪式上,由爱心协会与学校向受资助人颁发助学金。
九、表彰
(一 )每年末,按以下标准进行评选表彰:
1、“十佳爱心单位”:积极支持爱心协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2、“十佳爱心大使”十五名:纪律良好,有爱心,积极支持爱心协会各项工作的非本会人员或为本会作出突出贡献的爱协成员。
(二)表彰形式:在每年年终总结大会上,给各“十佳爱心单位”和“十佳爱心大使”颁发奖状,并写进爱心协会的档案。
十、附则
(一)爱心协会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现定每年4月10日为爱协的生日;
(二)爱心协会以《让世界充满爱》为会歌;
(三)本会章程最终解释权属爱心协会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