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征集卵子捐献者,一次报酬5000元。昨天,读者马先生在某网站看到一则有关征寻卵子的启事。
昨天下午,记者打开马先生提供的网址,看到了这则4天前发布的启事:“如果您是健康女性,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每次取卵成功,我们将给予您5000元的营养费。”启事下方还注明了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捐卵者健康全凭自觉
随后记者以捐献者的身份与自称姓翁的年轻小姐取得联系。她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了卵子捐献的程序:捐献者需自行准备一套包括捐献者的身高、体重、年龄、血型、学历和照片等在内的资料;而后等待通知,若大体状况符合要求会尽快安排体检和手术,手术当天即可支付5000元营养费。
“医院都是需求方联系的,医院也是要通过一定的人情才能给做手术的,你放心,那边都是38岁以上的人了,比你还着急。”翁小姐解释,需求方是不会知道捐献者详细信息的。
捐卵中介业余网上牟利
翁小姐还表示,自己属于个人行为,并不是公司运作。记者一再质疑这种捐献形式的合法性,翁小姐耐心地解释道:“这跟盲捐差不多,盲捐是到正规医院备案捐献,需求方不会知道任何信息。而这种捐赠方式对方能看到你的照片,但是你和需求方是不会见面的,我会作为委托人与双方接触。”翁小姐表示,自己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已经为100多对夫妇介绍过卵子业务,而且自己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做,平时还有其他的工作。当记者问到翁小姐的报酬时,她说:“这就与你没关系了,对方是会相应给一些报酬的。”
此举既违法又悖人伦
“这种捐赠太不靠谱了。”读者蔡女士和李小姐认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捐献者捐出的卵子孕育出的孩子与自己生下的孩子结婚,那他们的后代如何保证质量。这种没有相关部门约束的个人非法行为若不制止,定会潜在非常大的伦理风险。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表示,私人介入卵子捐献并带有一定的盈利目的的确会造成社会伦理道德隐患。毫无资质、未经批准的个人就私自在网络上发布消息是不妥当的。
北京君方律师事务所的李军芳律师表示,翁小姐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国家对于买卖、公开征集精子、卵子是明令禁止的,采用这种征求方式获得卵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协和医院妇产科郁琦大夫表示,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捐献卵子者,须是接受医学试管婴儿治疗的不孕者,若不孕者获卵数在20个以上才可以捐献。正常人是不可以捐献的。若捐献卵子供需双方互盲,原则上不能买卖,但可提供营养补助。(叶晓彦)(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