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盲人影院被指公益抄袭
2013年01月07日 来源:京华时报
2012年7月,刚落成一年半的中国盲人图书馆启动了“口述影像馆”项目,与民间助盲机构红丹丹的“心目影院”高度雷同。
除“口述影像馆”外,红丹丹的“触摸卢浮宫”项目也在这里出现了相似的“触觉博物馆”内容。
豪华大楼里的遗憾
“这里跟红丹丹比,唯一的好处就是暖和。”从口述影像馆走出来的老人想去洗手间,但由于没人指引,错走到了电梯边上。
落成一年半的中国盲文图书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恢宏气派,装修考究。
2012年12月25日上午,这里的口述影像馆正在播放老电影《佐罗》。能容纳百余人的影像馆里,坐着不到20名盲人。
影片在放映的同时配有录音讲解,屏幕右下角还配有手语讲解,听电影的盲人观众们很投入。
在影片快结束时,片子突然卡住,一位老人大声问道“怎么啦?”没有人回答。
“红丹丹就不会这样,基本放的都是新电影,现场有人讲,出现这事儿肯定马上就解决了。”老人边走边说。
“红丹丹”是北京红丹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的民间助盲公益机构,在鼓楼附近一个旧四合院中。
2004年,红丹丹创办人郑小洁和丈夫大伟接待了一个外地来京的盲人朋友,这个朋友住在她家,在看《终结者》光盘时,大伟边看边给他讲,盲人朋友说这是他最幸福的一天。
这个微不足道的事情给了郑小洁启发,不久,“红丹丹”开启了新的公益项目:为盲人朋友们讲电影。
2006年,红丹丹的“心目影院”项目正式启动。6年间,除了过年,每个周六大伟或其他志愿者都会现场为盲人朋友们讲电影。
2012年,一个新的公益组织开展的公益项目与红丹丹“心目影院”近乎雷同。
2011年6月,中国残联直属单位中国盲人图书馆开馆,第二年,“口述影像馆”也迎来了一批批盲人朋友,许多在“红丹丹”听过电影的盲人朋友们也慕名而来。
“这里跟‘红丹丹’比,唯一的好处就是暖和。”从口述影像馆走出来的老人想去洗手间,但由于没人指引,不小心却走到了电梯边上,老人边说边拿着盲杖摸索着向回走。
难以界定的“抄袭”
无论“抄袭”说是否成立,“世界最豪华的盲人图书馆”的软件建设仍是目前最大的短板。
作为“讲电影”项目的最早开发者,郑小洁和大伟夫妇是从盲人朋友口中得知中国盲人图书馆也启动了类似项目。
很快就有公益界人士私下里批评中国残联,认为中国盲人图书馆不少项目涉嫌“抄袭”红丹丹。
郑小洁本人则在采访中回避了这个问题。
她委婉地表示,“我不怕别人跟我做的一样,中国这么多盲人、北京这么多盲人,靠红丹丹根本服务不过来,我只希望这些助盲项目能真正做好。”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称,中国盲人图书馆在建设初期,曾有一位工作人员电话询问红丹丹的“心目影院”都需要什么设备。这位工作人员当时表示,中国盲人图书馆可以帮红丹丹申请些钱,让红丹丹列个设备单和预算。但意外的是,在红丹丹开出详细的设备单后,这位工作人员便再未接过红丹丹的电话。
“其实就是他们(中国盲人图书馆)不知道该用什么设备,所以通过说帮红丹丹申请钱的方式,来了解项目情况。”这位公益人士称。
中国盲人图书馆建成后,除开设与“心目影院”相似的“口述影像馆”外,红丹丹的“触摸卢浮宫”项目,也在这里出现了相似的“触觉博物馆”内容。
中国盲文图书馆总编辑助理沃淑萍则表示,“我不太清楚红丹丹的情况,我们当初建馆时主要是去发达国家取经,比如以中国盲人图书馆为总馆,在各地建分馆、支馆,这种方式就是来源于美国的做法。”
那么,中国残联是否在项目上抄袭了红丹丹呢?
专注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律师杨彦辉认为,公益项目是否被抄袭很难界定,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要看被抄袭方哪些权利是被法律认可和受到保护的,侵权方有哪些行为是来自于这些内容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也表示:“一方面,很少有公益组织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公益是让更多人受益,干吗还要保护你的模式,再加上界定难,通常对于‘抄袭’,即使是道义上的谴责也很难。”
无论“抄袭”说是否成立,这座被日本点字图书馆馆长田中彻二评为“世界上最豪华的盲人图书馆”的软件建设仍是目前最大的短板。
据沃淑萍介绍,目前,中国盲人图书馆共有900余位志愿者,“但这些志愿者的工作主要是做文化助盲,到馆里引导盲人走路只是很小一部分工作。”
“复制”与资源掠夺
“各地残联都来参观学习,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回去先建一座同样豪华的大楼。”
据《沈阳日报》报道,中国盲文图书馆将在沈阳设立首家分馆,项目总投资500多万元,已于近期启动建设,预计2013年投入使用。
“2012年全国许多地方残联系统的同行都来中国盲人图书馆参观过,我们也在探索怎样在各地建分馆、支馆。”沃淑萍说。
一位红丹丹的志愿者则表示担心:“各地残联都来参观学习,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回去先建一座同样豪华的大楼,官办慈善机构因为有钱有资源,往往做的项目就是硬件过硬,软件不到位。”
邓国胜直言:“中国的现代公益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大家都有些急功近利,从现在的状况来看,这些盲目的复制、抄袭已经有些恶性竞争的味道了。比如,公募基金会里就有很多项目存在相互抄袭,像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爱心包裹项目’,已经被许多机构拿去变成不同的‘包裹’项目了。”
这种复制的背后,意味着对资源的不正当抢夺。有盲人表示:中国盲人图书馆为了鼓励盲人去参加活动,经常会以发钱的形式吸引盲人,“有时是十块、二十块,如果是大型活动,有领导参加的还会更多。”
对此,沃淑萍的回答是:“很少有补助,大部分是自愿来的。”
当一个公益项目不以项目本身的价值意义吸引受众时,其复制的意义就势必遭遇质疑。
曾对国外公益行业有过长期观察的AHA社会创新中心创始人顾远表示:“国外涉嫌‘抄袭’公益项目的现象很少,一方面由于整个公益行业的发展环境已经很成熟了,市场资源相对丰富,大家不用靠抄袭项目争夺资源实现生存;另一方面,国外的公益组织会通过正当的途径去沟通,再借助一些路径来实现合作。但在中国,一方面是公益事业尚在起步阶段,资源还不够丰富;另一方面,合作的路径严重不足,客观上制度也不完备。”
邓国胜也提出“官办公益组织因为有很多资源,所以应该考虑跟民间公益组织合作,各自提供出自己的优势,从而造福更多人群,合作也会带给草根发展空间。”
“同时,对于公益组织来说,我们一方面要尊重他们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提醒他们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进行商标注册等,但作为不同于商业领域的公益,我们同时也鼓励公益组织可以与更多的人分享他们的优势资源和成果,以便让更多人受惠。”邓国胜说。
从这个角度说,复制甚或“抄袭”都可以走向一种合作,来重新整合公益资源。
“我们也会跟民间公益机构进行合作,比如我们办的一些盲人征文大赛,我们会出钱出场地,然后发动民间公益组织去召集组织盲人参加。”对于合作,沃淑萍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