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入法律师权利扩大
2012年12月28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在历经弥久的研究、论证、审议,终于尘埃落定,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次修改“动作较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最后的倒计时里,公、检、法及律师界紧锣密鼓开展工作,准备迎接新法的到来。
新民诉法:完善审判监督程序
公益诉讼制度首度亮相,小额诉讼一案终审,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电子传达法律文书……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新《民诉法》”)也将正式实施。
新《民诉法》的“新”,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自今年8月通过全国人大表决以后,新《民诉法》被法律界广泛解读,亮点颇多。
据了解,新《民诉法》的亮点,主要基于以下7方面的内容: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等。
记者了解到,新《民诉法》中,最备受业界热议的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条款的确立,使中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出跨越性一步。不过,有法律人士指出,“有关组织”的表述不够明确,未能指出究竟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表示,可以在制定相关法律时进一步明确规定,“尽管目前法律中关于公益诉讼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但可以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探索。”
除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一案终审也让人眼前一亮。据悉,小额诉讼制度是此次民诉法修改新建立的一项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民事案件审判繁简分流。与以往普通诉讼程序不同,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是一审即为终审,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新刑诉法:证人纳入保护范围
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诉法,经“大修”后充分体现“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在这一精神指引下,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等方面亮点昭昭。
“具体看来,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律师的辩护权得到完善”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王志军说,新法中,除了三大类案件,律师可以随时会见被告,可介入审查阶段。
律师辩护权力扩大了,也意味着律师职业风险扩大。王志军同记者透露,市律协正在着手起草“刑事案件办理指引”,从行业角度规范律师行为,预计明年五月可以出台。
为了适应新刑诉法,针对律师辩护权行使等问题,市律协连同公检法正积极准备,出台配套措施。
现今,市公安机关出台了《侦查阶段律师行使辩护权的规定》;9月份广州中院出台《关于试行新刑诉法的若干意见》,对庭前准备会议、排除非法证据等做出规定。
此外,律协还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在检察院一些自侦自查案件中,律师怎么行使辩护权”的主题研讨会,律协也邀请《最高院关于新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专家为律师做辅导,希望各方能更好将新法切实贯彻。
谈起这新刑诉法,王志军表示,新法没有将“被告的沉默权”、“律师在场权”等写入法规,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但这或与当前国家现实相吻合,毕竟“进步需要一步步推进”。
【实践】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将进“保密库”
广州中院启动未成年人档案封存,未成年人将获更多成长公平
一张小小红标识贴上卷宗角,年少的无知与曾经的错误将被深锁。抹去前科记录的未成年犯,回归社会的道路或许会多些勇气,少些障碍。响应即将正式实施的刑诉法,广州两级法院全面铺开未成年人刑诉档案封存工作,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将进“保密库”。
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昨日(12月27日),广州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宣布正式启动。
凡经广州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包括五年)且裁判生效的刑事案件,档案将被贴上红色标签,并标明“封存档案”。
此些红色标签档案,将被单独存放。另外,符合封存条件的案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也将加设封存模块,避免被随意查阅。
为了有序开展未成年人的档案封存,中院制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管理规定》,据该规定,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成人刑事案件,也必须纳入封存范围。
除司法机关为有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有规定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得查阅和查询封存档案,不能复制或摘抄。即使依照法定事由进行查询的,查阅也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未成年人将获更多公平
少年庭庭长赵俊介绍,未成年人前科封存符合国际公约,也是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八)》中“未成年人有条件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
且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简称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罪犯,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此规定意味着,我国从法律上首次确立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不仅与实体法相匹配,也为少年犯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体现刑法公正、谦抑、人道的价值。
隐去犯罪前科,有利于激发罪错少年犯悔过自新,减少再犯率,能更好保障少年犯在刑满释放后,享有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庭长赵俊同时说明,平等权利并非绝对,一些公信力要求特别高的职业,比如公务员、教师,有罪错的少年同样不能从事,因为这些职业有特殊规定,此类单位可以携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档案查询。
封存需公检法共同配合
目前,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刑诉档案封存工作已有序开展,软硬件同时着手配备:相关业务庭室已进行刑事案件排查和列表,专门档案库房正在装修之中,特殊贴签制作完成,电子档案的管理规定在制定中。
赵俊庭长表示,档案封存也将遭遇挑战,中院一年审理的案件大约有三万件,前科封存要对2013年以前的未销毁的档案进行排查,工程量极大。
且封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对未成年人有保护实际的封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