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司的研讨会透露,目前中国可能有7亿多人因受职业伤害,成为不健康或亚健康的人(2月6日《工人日报》)。
这则消息令人心悸。中国职业伤害群体庞大,这早已是社会公认的一个事实。去年4月北京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就披露,我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累计报告尘肺病58万多人,相当于全世界尘肺病人的总和(2005年4月20日《北京青年报》)。这一次又由国家安全监管的权威部门爆出“天文数字”,怎能不吓人。7亿人受职业伤害是个什么概念?这就是说,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受到了职业伤害,平均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可见,问题何等之严峻,诚如报道篇末所言:“没有健康,一切都无从谈起。”
我国职业伤害群体如此庞大,根子在于盲目追求GDP,破坏性的发展导致环境恶化。不少地方自然环境、劳动场所和生活空间被有毒有害物质甚至放射性物质“毒化”。有的地方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明知是严重污染项目,也大干快上;有的地方一头钻在钱眼里,见商即招,凡资便引,让一批批污染项目“登堂入室”,大造其孽;有的企业唯利是图,置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于不顾,许多员工长期在有毒有害的环境里劳作,患了职业病都不知晓。“地方的GDP增长了,父母官的‘政绩’红紫了,企业老板的腰包鼓涨了,青山光秃了,绿水黑臭了,百姓遭罪了。”这个广泛流行的民谣“了字歌”,正是一些地方“野蛮开发”、“破坏性发展”悲哀情景的写照。
好在我国最高决策层已经深刻认地识到了这一点,已经痛下决心汲取教训,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创新型社会”等一系列全新的执政理念和兴国方略,并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措施。现在的问题是,“中央着急,地方疲塌”。有些地方受“急功近利”动因驱使,对中央的“创新”理念阳奉阴违,仍在留恋所谓的“快速度”、所谓的“高增长”、所谓的“大政绩”,继续进行“不计后果”地开发和生产。
报道说,可能涉及职业伤害的企业达1600万家,实际上还有不少有毒有害企业是在层层“遮庇”之下“暗箱操作”的,长期非法生产而隐瞒不报。据笔者采访调查,有的地方申报率连30%都没有。建议尽快在全国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彻底清查,看看我国到底有多少有毒有害企业,并要边清查边论证审核,将其数量压到“最底线”。可留可不留者,一律砍掉;不符合安全生产和职业伤害防范条件者,一律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不达标,即予关闭。总之,对于“毒企业”,能少一个就少一个,越少越好。
再者,要对无视法律法规,恣意排“毒”的企业铁腕严惩,令其不敢乱排放,不敢乱生产。除了依法进行行政、经济处罚,更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破坏环境罪”后果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500至2200起,环境违法案件在2万件左右(据2005年12月5日《工人日报》),然而以“破坏环境罪”定案的却寥寥无几?关键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不愿“割爱”,一些“破坏环境”的单位恰恰是地方纳税大户、经济支柱、GDP功臣,还有“‘官污’勾结”因素。关键要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口号落到实处,落实不到位,就拿有关执法部门是问,追究其作为不力抑或失职、渎职的责任。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该把社会稳定、环境质量、职业伤害比例、职业病比例等纳入考核内容。靠不计后果地破坏性发展而获取的GDP,即便再“辉煌”,那也是罪过,也要受惩罚!惟此,才能逐步还国土之青山绿水,还国民之舒适环境,使职业伤害越来越稀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