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非法占用公益林案告破
2011-04-07

萝岗非法占用公益林案告破

2011年04月07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幸


卢×强想在半山腰建的门。

  萝岗区“03.09”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或面临5年刑期

  本报讯(记者刘幸 通讯员陈锡标 摄影报道)随着土地价值越来越高,一些人对广州郊区的生态公益林虎视眈眈,以期将来政府开发时发一笔横财,导致近来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的案件时有发生……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悉,萝岗区永和街道办“03.09” 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卢×强将于近日被检察机关实施逮捕,最多面临5年的有期徒刑。

  原本葱郁树林被砍伐殆尽

  今年3月9日10时许,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室接到萝岗区农林水利局工作人员来电报警,称其与萝岗区永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发现位于萝岗区永和街禾丰村1林班林地被卢×强等村民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大量毁坏林地,要求派人前往处理。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民警前往上述举报地点发现,原本葱郁的树林已经面目全非,在山腰位置被人为开挖了一条长约1200米、宽约4米的山路,原有的树木已经被“剥皮削骨”,或者被砍伐殆尽。

  私占集体用地图横财

  案发后,萝岗区农林水利局和萝岗区永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马上通知了毁坏上述林地的涉案主要人员卢×强。据卢×强交代,他在广州市萝岗区永和街禾丰村“毅潭山”林地种植了果树,需要运输肥料或者给树木灌溉,为此,从2010年12月下旬开始,在广州市政机械设备公司租用一台挖土机及一台推土机,指使犯罪嫌疑人卢房清等人在“毅潭山”林地上开挖林路及修建水塘。

  但是这种说法遭到了周边知情人士的质疑,认为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案民警李队长告诉记者,在现场,除了开出的山路,卢×强还在两座山的山谷处整出一个偌大的平台,然后在旁边整了一个高高的河坝,这个做法明显是做个土坝,建一个池塘,旁边还可以搞一个建筑物。

  此外,在半山腰,卢×强还花重金买了两个大理石的柱子,很明显是想做一扇门,“把门一关,这里原本属于集体的山地就成了他个人的王国了。”

  那么卢×强真正目的是什么呢?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今广州的土地征收难度越来越大,土地价值也越来越高,以致很多人都想在郊区有块地,就等着政府日后征收。过去两年,在林改和征收用地之际,原本少人问津的林地重新成了香饽饽。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任何私自占有生态公益林,移作他用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卢×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已经触犯了刑法,将于近日实施逮捕,最高面临5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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