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法师:清明祭祖话孝心
2011-03-31 来源:凤凰博报
清明节,是传承至今的民俗节日中,唯一一个节气兼节日的特殊日子。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是重要的“八节”(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直到今天,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亲人的习俗仍很盛行。 “清明寒食谁家哭?”描写的就是清明扫墓祭祀以缅怀先人的情景。
每到清明节,各类扫墓祭祀活动遍布城乡。在扫墓中,人们遥祭祖先,怀念故人,把对前辈的思念、孝心尽情地表达出来,这也是我们民族的一个良好的传统习俗。
但是我们也经常听到一些与清明表达孝心形成反差的消息:有不少在父母墓前大摆祭品,唯恐显示不出孝心的扫墓者,在其父母生前,却是连最起码的尊老养老的义务都不肯尽到;生前未能让父母衣暖食饱,死后却极尽铺张祭祀之能事,这种行为值得大家深思。
孝敬父母,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主题,更是我们学佛之人的基础。“百善孝为先”,孝顺是向善的起点。
据古籍记载,唐高祖李渊大宴请群臣时,陈叔达手拿葡萄久看而不吃,高祖感到奇怪问其原因,陈叔达回答:“我的母亲生病,总是口渴,他很想吃葡萄,我却无法得到,所以想带回去孝敬老母。”唐高祖为此深受感动,联想起自己早已过世的母亲,不仅让陈叔达把葡萄带回去还下令赏赐他绢帛百匹,让他去买珍贵的食物给母亲吃。
尽孝的内容包罗万象,形式也各有异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尽孝须在生前。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作为子女后辈,如何供养伺候好老人,这是尽孝的根本所在。相反,当父母在世时,特别是父母年迈体弱时,对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子女们为了对服侍老人事宜,互相推诿,使白发老人老泪纵横。而在他们去世后,却大办丧事,在父母墓前讲究这个讲究那个。这样是在尽孝吗?
孝敬父母不仅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做人的本分。如果连父母都不孝顺,还能指望他效力于社会吗?
心律开示:俗话说:“坟前一桌,不如床前一碗”,对在世老人的关心和体贴,胜过老人去世后的祭拜百倍,正所谓“在生不孝,死祭无益”。让我们尽孝在生前,而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之时徒留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