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
2011年03月23日 来源:辽源日报
今年,我市将对孤残儿童、城市低保户及农村贫困家庭中14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开展“爱佑童心——生命之光”慈善医疗救助活动。
凡是患相关疾病儿童,由贫困家庭持相关证件和乡(镇)、街道证明、医院诊断到县(区)慈善会提出申请,经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和省慈善总会批准后,即可入院接受手术治疗。省慈善总会将依据病种和治疗方式的不同,确定1.5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最高限价救助标准,分别给予1万元至2.8万元不等的救助。患儿家庭只需向医院缴纳自筹资金部分。全省今年救助500名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