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引导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
2011-03-10 来源:甘肃日报
在抗击汶川、玉树地震,应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中,慈善组织发挥的作用,让许多人刮目相看。
“如果把慈善组织这支力量用足用好,产生的积极影响不可估量。”在甘全国政协委员张世珍这样认为。
但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首先是慈善捐赠水平较低,中国的慈善捐赠为1070亿元人民币,仅占GDP总量的0.356%。其次,慈善公益机构数量少、社会公信力弱;慈善募集渠道单一,多以突击性募捐为主,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大量慈善募捐款游离于监管之外,甚至引发慈善腐败。
张世珍建议,除了加强慈善公益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自身建设,还要完善税收及财政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事业捐赠。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建立、评估、监督等行为,规范捐赠行为。改革慈善事业的准入制度,健全公益财产管理制度、公益机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行业评估制度和信息统计制度,使行业组织的进入和运行有法可依,独立发展。
“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强化公民慈善意识。”张世珍呼吁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慈善意识,深入培养公民的慈善道德观念,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机构的作用,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和热情,从而多方拓展捐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