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开评十大公德人物
2006-09-20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发挥社会公德楷模在首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5周年之际,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人事局、北京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活动。
  

        1、参评条件:凡学习、工作、生活在北京地区,年满18周岁以上,不分职业、户籍,能够积极宣传社会公德,带头实践社会公德,成绩显著,影响广泛;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自觉与破坏公物、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表现突出;热心支持和参与首都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在群众中影响广泛,声誉良好的,均有参评资格。

  2、推荐方式:“首都十大公德人物”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个人推荐三种方式。个人推荐须由50名以上市民联合推荐签名,填写《“首都十大公德人物”推荐评审表(二)》(表格从首都文明热线网站http://www.bjwmb.gov.cn/下载),加盖被推荐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章,通过邮寄、传真的方式向评选办公室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5日。

  3、公示投票:2006年11月至12月,由“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审委员会,从推荐人员范围内择优选出30名入围者,将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刊登选票。社会群众可通过填写选票或从首都文明热线、千龙网、新浪网上直接实名投票参与评选。

  4、评选表彰:2006年底至2007年初,由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通过综合审查评出10名首都公德人物,适时进行表彰。

  评选办公室办公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头条三号东小楼014室“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办公室

  邮编:100005

  联系电话:85115199 85119673 63089503

  传真:85119673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0日

来源:北京晨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