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变景点是腐蚀文化
2011-02-24

宗教场所变景点是腐蚀文化

2011年02月24日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楼宇烈

  编者按:“天下名山僧占多”,佛教自东汉初年传入我国后,至今已发展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其文化的主要载体——佛教建筑大多与我国的美丽山水相结合。这笔有形的遗产和无形的佛教文化逐渐成为吸引成千上万游客的重要旅游资源。本文作者楼宇烈认为,宗教场所不应该变成一个旅游景点,它有旅游景点的功能,但是不能够把它变成旅游景点来进行旅游产业的操作,这些界限如果不划清的话,结果就是践踏传统,腐蚀文化传人,误导民众。

  风景区的资产究竟属于谁?它是属于全民的,还是属于地方上的小圈子的人?这个问题比较清楚,全国的山河都应该是全民的,不应该拿全民的资产去为一个地区、局部的民众谋福利。我在过去没有听说过到一个风景区要买门票的,这个历史上都没有的。我去爬一个峨嵋山先交一百多块钱,爬个五台山、普陀山、九华山都要交钱,朝个四大名山,交不起门票钱。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国有资产的流失大概就会从这里开始。

  寺庙卖门票,其实所有的寺庙都清楚,寺庙卖门票也不是寺庙本身要卖门票,都是地方财政的要求,然后寺庙去卖门票,有的多,有的少,区别很大的。最近我去西安开个会,就到终南山的楼观台去看看。那里有个破庙要卖65块钱的门票,我没带老年证,他说带老年证也要买门票,但是可以打个折。寺庙收门票,也是给寺庙抹上了一层不光彩的东西。

  更严重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把宗教信仰场所都变成了旅游景点,这个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不能把宗教场所变成旅游景点,宗教场所是宗教信仰者神圣的地方,你信仰这个宗教,你就上这个庙里面来,你不想信仰宗教,就不要来。那么我想看看,也可以,我敞开,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来。现在的宗教场所变成旅游景区了,都让旅游公司包了,领导开个车过来,把旅游者都拉到这来,这对宗教是一个严重的腐蚀,宗教场所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长期这样下去,本来中国的宗教就缺乏一种神圣性,现在就更没有神圣性了,到寺庙里面像闹市一样,甚至比闹市还闹市,里面随意地吃、喝、扔东西,到处喧哗,还能成为一个宗教场所吗?长此以往,我们的宗教场所就没有了。

  前些日子,报上有篇文章,标题我觉得非常好,“有些文化遗产是不能做文化产业的操作的模式”,这一提法很好,不是全部的文化遗产,但有些文化遗产不能做文化产业操作的模式。文化遗产是我们的一种责任,而不是给我们的一个招牌,让我们用这个招牌去招商引资,去发财。这个必须要弄清楚,任何登上了遗产的名单,就是告诉我们有这样一个责任去保护遗产,而不是借着遗产这块金字招牌来发遗产的财,做产业文化的操手,这个是我们现在整个文化产业里面的大问题。文化当然可以做产业,但是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可以做产业。宗教场所不应该变成一个旅游景点,它有旅游景点的功能,但是不能够把它变成旅游景点来进行旅游产业的操作,这些界限如果不划清的话,结果就是践踏传统,腐蚀文化传人,误导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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