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明年将回归公益
2010-12-21

基层医疗机构明年将回归公益

2010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明年是医改3年重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也是攻坚克难的一年。明年医改将重点在建立基层医疗新机制上下功夫,基层医疗机构将回归公益性,采用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完善补偿新机制,不再“以药养医”。目前全国已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明年初完成60%的目标。

  一向被人们诟病的“以药养医”机制,明年将在基层医疗机构首先打破,并将最大限度挤出基本药物价格水分,完善医保、专项补助等补偿渠道,回归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质。

  12月20日,国务院医改办全国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精神,解读了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同时医改办总结了今年以来5项重点改革进展情况,并对明年医改工作做出了部署。

  今年5项重点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国城镇参保人数达到4.24亿人,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大部分地区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60%,门诊统筹扩大到50%以上的地区。基本药物制度在50%左右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基层综合改革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在去年基础上,中央又支持了近15000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启动实施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按计划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实施。

  明年是医改3年重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也是攻坚克难的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朱之鑫在讲话中指出,改革本身的难度在增大,各种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显现,迫切需要下更大的力气加以推进。

  按照两个国办文件的精神,明年医改将重点在建立基层医疗新机制上下功夫,基层医疗机构将回归公益性,采用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完善补偿新机制,不再“以药养医”。

  为此,朱之鑫指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一方面,重塑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和方便可及;另一方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同时,在保质保量完成基本药物制度预定任务的同时,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其他几项重点改革,把基层作为改革的着力点,推进基本医保、基层服务体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3项改革,并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超过5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明年初完成60%的目标。安徽、江西、陕西等省份已率先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各地已按照国办两个文件精神紧锣密鼓推进改革,中央财政已下拨资金,国务院医改办将定期查进展、评成效,并及时公布各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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