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2010年12月13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近日从呼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今年呼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电 [2010]74号),切实保障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待遇,统一提高全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市区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6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900元,旗县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820元。补贴标准调整从今年 7月 10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