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如何打动人心
2010-12-07

公益广告如何打动人心

2010-12-07 来源:人民网

  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学术论坛昨天在深圳举行,主题是公益广告如何改变城市。城市公益广告日益走向多元化、人性化,更加注重创意的感召力,体现出公益广告正以创意的姿态回归公益。

  国内最早的公益广告是政府的口号和标语,传递的是政治观念、政策意图,这些口号或是领袖的语录,或是直白的政策条款,带着命令和不容置疑的口吻,比如“打倒一切牛鬼蛇神”、“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等。这种口号式的公益广告单方面传递着政府的意图和对公众的要求,缺少亲和力和创造性。

  改革开放之后,公益广告走向多元化,创意的成分开始增加。但一些创意仍很“雷人”,比如,为宣传计划生育国策,出现“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少生孩子多种树,少生孩子多养猪”之类的广告;遇到治安恶劣,有的地方打出“车匪路霸,就地正法”横幅;深圳某小区出现乱倒垃圾,于是有民间公益广告曰:乱倒垃圾,全家死绝。这些公益广告传递出法律素养和人文素养的多重欠缺。

  一个社会不注重公益广告,就说明公益本身没有得到重视;公益广告粗制滥造,观念陈腐,则表明公益理念的落后。无论是把公益广告作为政治和政策意图的传声筒,还是把公益广告当作恐吓手段,都扭曲了公益的公共属性。公益广告不能体现亲切温馨和人性的内涵,折射出公民权利保障方面存在不足。

  随着时代的进步,公益广告的姿态从口号型、命令型走向服务型、劝导型。比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司机哥!你妈喊你小心开车,你老婆等你回家吃饭”、“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等。某旅游城市打出“一个叫春的城市”的广告,虽颇受争议,但其新鲜的创意无疑给人以深刻印象。公益广告的服务价值和劝善价值开始得到体现。

  公益广告要回归公益,必须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这既需要公益广告本身的思想具有进步性,体现出公共价值理念,也需要广告设计者具有创造性,通过艺术的手段唤起心灵的震撼与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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