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补贴随11月低保发放
2010-11-24

物价补贴随11月低保发放

2010年11月24日 来源:新京报

  面对持续攀升的CPI,多地在“国十六条”公布前已“发力”,向低收入者发放临时补贴。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昨日表示,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已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的地区可统筹决定是否增发。当日,民政部、财政部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

  新华社报道称,罗平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合理确定发放数额和发放期限,已经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的地区,可统筹决定是否增发补贴,既要避免发放不到位,又要避免重复发放。“要尽快部署落实,确保价格临时补贴随同11月份的低保金和抚恤优待金一同发放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

  根据民政部提供的数字,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0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29万人。

  关于地方建立基本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的问题,罗平飞认为,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连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应该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时期后,应及时启动低保标准测算调整程序,按规定调整、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另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中央财政今年安排的抚恤和城乡低保等有关困难群体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规定渠道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绝不能因为资金的落实问题影响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 各地举措

  河北物价数据周报改日报

  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针对物价持续波动局面,河北省23日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将50种生活必需品、主要农产品和农资的价格监测周报改日报。按照统一部署,河北省每个设区市要选择一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每日监测报告粮油及主要副食品批发价格变动情况。

  吉林限制出台新调价项目

  从11月22日起至明年一季度末,未经省政府同意,各地一律不得出台新的调价项目。11月22日,吉林省政府发出《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吉林省政府要求,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地区,可对生产和经营企业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

  江苏今年发放物价补贴1.7亿

  记者23日从江苏省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价格上涨联动补贴机制,今年江苏两次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总额达1.7亿元的物价补贴将于本月底全部到位。

  此外,江苏临时价格补贴发放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城市无业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

  湖北稳定物价出台9措施

  湖北日前出台9条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其中包括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粮食、猪肉、食糖、油脂油料、棉花储备;对低收入群众和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动态监测分析;必要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据新华社电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