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绿色通行证将被取消
2006-08-10
    针对车辆利用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通关现象严重的情况,交通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全国各省市发放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将取消,今后在全国“五纵二横”公路网络上,需要在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上通行的车辆,必须接受装载货物或者货单的检查之后,才能享受通行优惠。

  交通部昨天公布了与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共同发出的一份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使用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或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现象十分严重,给绿色通道政策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此通知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各地目前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要取消,中央机关也不会颁发绿色通道通行证;凡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不再以绿色通道通行证作为车辆的证明,必须凭装载货物或货单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指定车道通过收费站;凡明显违法装载、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车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此外,对于使用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的,执法人员要当场收缴。

  通知还要求,在“五纵二横”通道沿线的省际交界和公路名称发生变化处,以及沿线主要出入口或交叉口处,要设置样式统一的“绿色通道”标识,以方便驾驶人员识认。同时,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网络线路上,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应当坚持同等对待,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目前省内外政策差别尚未消除的省份,今年年底前必须调整到位,实现省际互通。

  ■新闻附件·五纵二横

  我国已经确定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分别是,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以及连云港-乌鲁木齐、上海-拉萨,这7条通道都分别有国道和高速公路两种通行方式。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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