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检察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0年10月20日 来源:人民网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就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诉番禺博朗五金厂违法排污导致水域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合议庭认定被告侵权事实与起诉一致,判决支持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一切破坏水域环境的行为,并赔偿环境污染损失费7.95万元。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暨中党介绍,亚运会即将到来,包括最核心的广州亚运城在内,番禺区辖内的40个体育场馆将承担亚运会18个项目的比赛和训练任务。为确保亚运会在番禺各项赛事的顺利进行,番禺区委、区政府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遏制当前污染蔓延的新路:畅通案件的受理渠道;积极参与区环保部门亚运前期的治污专项行动,在案源的发现和选取上争取主动权;与环保部门紧密合作,大胆探索调查取证权,发挥检察机关善于调查取证和熟悉诉讼程序的特长。同时,还与番禺区环保局签订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移送暂行办法》,就案件移送责任部门、移送范围、移送时间和移送程序达成共识。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此次提起的公益诉讼,事关被污染水域的群众健康。量化分析报告证明,被告从开业生产至今没有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生产过程中由于废水没有经过净化处理,使污水排放口附近的河道地表水被严重污染,损害了周边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日趋高涨。检察机关熟悉法律,可以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检察机关介入环境公益诉讼,还可以弥补行政机关无法责令造成污染的单位进行民事赔偿的不足,拓宽了对环境污染的救济面和救济力度。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詹欣鸿认为,检察机关参与环保公益诉讼,从当前来看,是进一步打击非法排污行为,配合广州治污;从长远看,是向全社会发出强烈信号,坚决惩治环境污染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