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六有”敬老件件落实
2010-09-24 来源: 四川日报(成都)
本报讯 (刘树军 王志平 记者文铭权)记者9月15日从眉山市彭山县获悉,从10月1日起,该县将提高对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
彭山县有 60岁及以上老人59544人,80岁以上老人10630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18%、3.2%;有百岁老人45人,每10万人中百岁老人拥有率高出全国水平9.39倍,被评为“中国长寿之乡”。彭山县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提出“六有”目标,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被评为“省级敬老模范县”。
老有所养。政府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全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1324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50元的定额补助;4111名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且年满60岁的人员享受每人每年720元扶助金。该县投资3022.5万元,新改扩建9所省一级敬老院,可入住老年人1100多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3.6%。
老有所医。建立百岁老人健康档案,对85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县城达到85%,农村达到55%。近5年来,共为2.1万余名特困老人提供99万余元的医疗救助和入保资金。2000年至今,县残联资助1500余名患白内障的老年人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该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修建体育馆、游泳池、门球场、图书馆、长寿广场等老年文体活动场所6个。建成县老干部活动馆、县老年活动中心和县老年大学,成立各类老年协会 (分会)、老年体育协会140个。建成乡镇老年活动室(站)13个,乡镇老年学校13所,参学老年人达6950人,参学率达13.4%。 举办“老年骑游协会单车骑游万里行”、“长寿形象大使”评选等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活动。
尊老敬老。彭山县多次开展孝顺好儿、好女、好媳、好婿和五好家庭等各类评选活动,2004年起每年开展孝子评选。保障老年人权益,近5年共受理赡养等家庭纠纷945件,调解成功率达98.7%;成立县援助特困老年人慈善会等组织,共援助老年人5800余人次,金额达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