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将建议明年慈善立法
2010年09月24日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动机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互助互济、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我国尚未制定关于募捐的专门法律法规。近日,湖南拟立法规定,捐赠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防止骗捐、诈捐等问题,还规定不履行捐赠承诺可追索。
云南省是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在去年秋季以来发生的旱灾中,社会各界、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纷纷解囊相助、捐款捐物,各界抗旱救灾捐赠就达到11.5亿元。虽然在今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里没有涉及慈善捐款的规划,但是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云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柳榜华表示,将建议把慈善立法纳入明年的立法计划中。
捐赠究竟是靠法律还是自愿?效果还是个未知数。
困 惑
国内富豪为何不热衷捐助
有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盖茨与巴菲特中国慈善行”目的终于明确:他们将于9月27日或29日在京举行一场小型的慈善晚宴,一是倡导两人慈善理念;二是交流了解中国的慈善现状。此前的“劝捐”说完全不在计划当中。而此前关于中国富豪对于劝捐“恐慌”“吓退”的报道已经铺天盖地,为什么国外富豪热衷于慈善事业,而国内却少有富豪有这样的行动呢?或者说究竟是什么使得中国富豪对慈善犹豫甚至拒绝呢?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慈善捐助制度不完善、慈善理念还未深入人心、资金使用渠道不透明等。
但不得不提的是,西方一些国家捐助公共设施,例如医院、大学,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这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富豪做善事的热情和愿望。此次湖南拟立法规定,捐赠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是否会有富豪纷纷响应呢?
事 件
这些明星身陷“诈捐门”
近日,有媒体揭发成龙在“5·12”四川地震周年纪念活动中“诈捐”,承诺将其电影《大兵小将》的部分票房捐建北川中学,但北川中学迄今没有收到这笔款项。
备受关注的章子怡“诈捐”事件第一次大范围地掀起了名人信用危机,有媒体报道,据章子怡未婚夫vivi在香港金融界的一位朋友透露,章子怡基金会是vivi帮她在美国加州注册的,而当初捐款时钱都汇到了章子怡海外的私人账号,据vivi所知当时收到了大约二百多万美金的善款,后来又捐了多少就不知道了。据该报道称:现在vivi已经知道了“诈捐门”事件,他专门和章子怡通了电话,vivi对朋友讲,他一直以为捐款已经汇到了章子怡基金会的账号上,钱已经捐出去了。Vivi的这位朋友透露,vivi认为章子怡并非要故意侵占这些捐款,而是由于无知导致迟迟没有行动,而身边的人也没有及时提醒。
身陷“诈捐门”的名人还有李冰冰,在某门户网站的专题中,李冰冰的捐款记录是30万元,但查询结果显示,红基会的“救灾款”项目中,只有两笔以“李冰冰”名义的捐款记录,分别是200元和50元。在红十字总会上,2008年5月期间“李冰冰”的捐款有3笔,总额为250元。
此外,网友登录到中国红十字会基金网站上查询发觉周迅的捐款数额最少,只有300元。周迅方面表示诈捐一说不属实,并说周迅一直只是从自己内心出发去做善事,从来不愿意公布捐款数目,没想到因此遭受质疑。周迅对此感到很委屈,因为周迅在2008年第一时间发起星星计划,并以永久义工的身份,身体力行投入到四川灾后重建中。达人钧钧也听说周迅为人耿直、大方,捐300元不是周迅的作风。
尝 试
不履行捐赠承诺可追索
为了杜绝骗捐,《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规定了募捐人开展募捐时,应当事先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募捐人网站和募捐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网站公布。募捐人应当向捐赠人出具捐赠专用收据。在终止募捐后,募捐人网站和募捐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网站公布募捐情况。
为了激励更多的人投入慈善事业中,草案规定,募捐人、捐赠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募捐人的捐赠支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前扣除、降低税率等税收优惠。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减免捐赠人的有关税款。
由于名人明星先后身陷诈捐事件,接二连三的“诈捐门”引发了人们的质疑。为有效减少和防止出现随意乱开口头空头支票的行为,草案规定,捐赠人不能当场兑现捐赠的,募捐人应当与捐赠人订立捐赠款物种类、质量、数量、用途和兑现时间等内容的赠与合同。捐赠人不能履行赠与合同或者赠与承诺的,应当向募捐人说明情况,募捐人也可以向捐赠人追索。
而在小品《捐助》中出现的,赵本山原本想给单身母亲的孩子捐3000元助学款,结果不小心多写了一个“0”,捐赠款也变成了30000元的问题,草案也规定,对因重大误解发生的捐赠,捐赠人可以依法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观 点
专家陈云东:鼓励不够是制约瓶颈
对于湖南率先立法规范慈善行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表示,这有利于捐赠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台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系统法规,而199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也只对捐赠行为进行了规范,以至于如今社会上的一些募捐行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募捐主体混乱,骗捐诈捐、诺而不捐等问题。
陈云东认为,湖南拟定的法规草案中,对捐赠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是非常有必要的。“中国的法律对这一点做得很不够,捐赠在所得税的方面应该有所减免,应该以这样的方式来促进捐赠。”他认为,我国对慈善事业的鼓励不够,间接影响了捐赠事业的发展,但是发展慈善事业更重要的是要倡导一种社会风尚。
针对湖南以法规形式杜绝诺而不捐,陈云东表示,捐赠不应该靠法律,而是自愿捐赠,“原来打算要捐,但是后来又不捐了,这就不应该进行处罚。除非是导致了受捐赠人遭到更大的支出,造成损失,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本来要捐一所学校,但是开工以后又不捐了,这样直接导致受捐赠人的行为应该进行处罚。”
专家柳榜华:完善社保体系是基础
柳榜华认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赖于慈善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机制和体制的完善,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从目前来看,慈善活动是否需要立法、如何立法,国内外意见各异。目前,湖南出台了规范条例,对于这个现象,湖南肯定是受到评议最大的省,也是受惠最大的省。”
他表示,谈到促进慈善事业,必定要建立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的前提下。“云南是地质灾害多发的省份,也是受捐赠较多的省份,希望云南省能够考虑规范慈善活动的立法。其重点可以规范捐赠渠道和使用的有效管理。规范捐赠渠道,善款的有效使用和监督,以及必要的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