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时间:2010年7月8日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根据全市创模宣传工作要求,市创模办精心制作《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电视公益广告片》,于6月28日起在全市同步播放。
一是重策划。结合创模工作实际,重庆电视台和主城九区以确保宣传效果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创模公益广告播出地点、时段和频次,精心制定播出计划,逐一分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公益广告播放顺利开展。
二是多途径。充分发挥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户外媒体、网络媒体的平台作用,重点在重庆卫视频道、新闻频道黄金时段和主城九区电视台、党政报刊、商圈电子显示屏、机关单位、社区楼宇电视以及政府公众信息网,滚动播放创模公益广告或刊登创模宣传标语,扩大创模宣传覆盖面,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创建”氛围。
三是高频次。重庆卫视频道、新闻频道平均每天播放创模公益广告8次。主城九区电视台每天在黄金时间平均播出3至8次,商圈、公共场所户外LED及楼宇电视等每天播出30次以上,各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环保部门网站常年播出创模公益广告。沙坪坝区每天在三峡广场商圈显示屏播出30秒版本公益广告60次以上。
四是齐参与。市级电视媒体、区县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同步启动创模公益广告播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镇(街)、社区多层次的联动宣传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