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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 最近,一些地方的“特色文化”开发颇为热闹: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村投资2000多万元开发建设“金瓶梅”遗址公园,到山东省阳谷县与临清市竞相发展以“金瓶梅”为由头的特色旅游,半年不到的时间,关于“金瓶梅”开发引起的纷争就至少发生了3起。同时,重庆市丰都县计划斥2.3亿元巨资重新“包装”鬼城,“让游客在恐怖气氛中尽情享受刺激愉悦”的理念和作为,引来一片争论;浙江杭州则在西湖断桥边为明代妓女苏小小整修坟墓,以此“增强西湖的文化底蕴”。
如何看待这些开发“特色文化”的现象?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专家和学者。
要考虑公众接受能力
别让文化开发变成恶俗事件
“《金瓶梅》的文学史意义,远远大于审美意义,关于《金瓶梅》的开发应当有个限度。”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部主任周绚隆说,“《红楼梦》描写常态的社会生活,对《红楼梦》的文学鉴赏建立在审美层次之上,而《金瓶梅》里西门庆的生活至少不能在审美层次上加以感受,而是流于感官刺激,体验性多,感知性少,是不太健康的生活。地方政府在开发文化旅游产业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到公众对《金瓶梅》这类涉性描写的接受能力。”他认为,就目前不少人对《金瓶梅》的猎奇心理远远大于文化鉴赏,“地方政府要宣传自己,要选择好的符号,符号是否健康也关系到地方形象。”
周绚隆说,《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的籍贯,学术界尚无定论。虽然从小说对方言的使用、场景描写来分析,《金瓶梅》的作者可能是鲁西、鲁南包括淮北一带人,但是文字和语言的分布其实又呈不规则形态。而地方政府以此为文化符号,其真实性要打问号。“建立在这些靠不住的文化符号之上的商业开发比较危险。”
在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看来,地方政府利用现有的或者发掘没有的文化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扩大旅游业,这些愿望是好的,关键是他们没有找到有效的平衡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在尺度把握上与公众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冲突。在旅游开发时,地方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既要达到扩大旅游开放的目的,又要掌握好分寸,在公众道德的承受限度之内寻找和开发资源。一个地方的文化资源能否得到长期合理的开发,公众能否接受至关重要。公众如果不能接受,运作就会受阻,善意的目的就会因为操作不当,转化为恶俗事件。
商业炒作易引发学术腐败
滥用资源对文化发展有害无益
作家冯骥才一针见血地指出:“金瓶梅、鬼城之类所谓的‘特色文化’开发,都没有纯正的文化目的,无非是把文化作为一种由头,作为赚钱资本,本质上是经济目的起主导作用。因为不是纯正的文化目的,表面化、商业化和庸俗化都展现出来,对文化必然无益,这是文化的自杀!”
对此,张颐武也表示,地方政府的价值追求应该更加长远,文化追求要更加积极,保护、建设和创造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低级趣味的玩意儿。“对地方政府来说,独特的恒久价值才是本地文化的光彩,而不是花钱花精力搞了一些开发,等经济真正发展后,才觉得这是一种羞耻。”
周绚隆说,对“特色文化”的开发,地方政府的商业用心不言而喻,而一些学者在此间也起了一些负面作用。“学术腐败尤其值得警惕。一般来说,这类‘特色文化’开发,多邀请几个学者或专家出面说几句话,或者作些设计,装点一下门面,结果就是支持曹雪芹的家乡是甲地者受到甲地的款待,支持乙地者在乙地成为座上宾。关于曹雪芹、施耐庵、兰陵笑笑生的祖籍之争,都存在这类问题。把商业需求诉诸学术,容易导致学术的无原则性。学术不能成为商业炒作的道具。”
“这些滥用资源追名逐利之举实在令人惊讶,没有钱忙着用各种手段挣钱,有了钱发狂地消费各种低级趣味。这些都是不正常的,实际上是缺失文化底蕴的表现。”冯骥才感叹。
社会效益不能为商业目的让路
警惕各种变相露脸的文化垃圾
山东师范大学朱德发教授说,从研究者的角度看,《金瓶梅》的文学成就很高,但是在不少普通读者看来,《金瓶梅》主要写了西门庆这个地痞无赖个人的发家史,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淫乱史。因此,毫不客气地说,开发成旅游景点,其主要卖点和看点也就是色情描写。单纯看经济效益,这个开发应该是成功的,也不是说完全不可以建。但文化产业有其鲜明的双重属性,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社会效果、社会效益。关键是怎样处理《金瓶梅》中“吸引人”的糟粕,如果不加选择、不加批判地建设文化景区,肯定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反应,甚至给一些“包二奶”的人找到历史依据。对《金瓶梅》这部奇书中呈现出的文化符号,要加以分析和扬弃,要用今天的主流的向上的价值观、伦理观作指导,对历史上有争议的文化和人物进行合理和适度的开发。
“发展文化产业,社会效益应占首位。八大胡同旅游,金瓶梅旅游,这些显然会勾起一些不良的社会心理。涉及色情、暴力、赌博这些‘硬性’的不良文化自不待言,我们应警惕通过各种形式变相露脸的文化垃圾。”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王永章说,“尽管国家目前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道德准入并无规定,但是,发展先进文化,有益于社会进步,这个目标应明确成为我们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