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2006-07-10


来源:人民日报 
 
    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处世的重要准则。与人为善,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孟子·公孙丑上》中说:“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其意思是,君子最高的德行就是同别人一道行善。后来,与人为善的语意有所拓展,多指以善意的态度对待他人,为人着想,乐于助人。在今天,提倡与人为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与人为善有利于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的身心之间的和谐、社会诸要素之间的和谐等等,其中的一个基本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离不开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同与接纳,而这种认同与接纳又主要依赖于人们能否用与人为善的态度来处理人际关系。人人都坚持与人为善,就能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与人为善有利于推进发展。坚持与人为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和谐,有利于推进社会发展。事业是人干出来的,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做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形成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人和事业兴。事实证明,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一个社会与人为善蔚然成风,同事之间、邻里之间、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大家都来干事创业,就一定会出现事业兴旺发达、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反之,如果人们不是与人为善,而是损人利己、以邻为壑,那就必然会带来纷争不断、内耗严重、离心离德,进而导致工作难有起色、事业难以发展。从这个意义说,是否与人为善,事关大局、事关稳定、事关发展;坚持与人为善,利人、利己、利社会。

    与人为善有利于增进团结。与人为善,是人们处理人际关系、履行社会责任应当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也应当成为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增进同志间的团结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现在,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因为不团结,形不成发展的合力,贻误了发展的时机;因为不团结,造成了一些工作难以推进、许多问题久拖不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的形象;因为不团结,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影响了一些同志的成长进步。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同志不能做到与人为善。因此,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大力提倡与人为善,使同志之间多一份尊重和信任,少一点轻蔑与猜忌;多一份支持和帮助,少一点排斥与拆台;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少一点挑剔与苛求;多一份坦诚和关心,少一点掩饰与冷漠。当然,我们所说的与人为善,不是好人主义,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建立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之上,真正对别人也对自己负责,有利于推进工作和事业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

    古往今来,与人为善是美德,备受推崇和褒奖。“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也充分说明与人为善是君子之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与人为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更是与人为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与人为善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具备的道德品格。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期,提倡与人为善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只有坚持与人为善,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做到与人为善,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考虑事情、研究问题、制定决策时充分体察群众疾苦,及时了解群众需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使各项工作真正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栗战书)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