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泰利信(安徽)科技有限公司了解:
不久前,笔者在黄山市获悉,一家公司向徽州区潜口中学提供“捐智助学”,开展“新健康教育”,深受该校师生和当地政府的欢迎,被称为公益助学的创新模式。教育是社会发展和民生大事,社会公益助学的创新无疑有着现实意义,于是笔者就此进行了初步调查。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当年国家启动新农村建设,同时医改方案开始酝酿,由此引起了京皖一批中青年投资业界人士的关注。他们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考查关系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的产业商机,也多次赴中西部地区的四川、安徽农村进行市场调查,试图寻找投资机会。然而在实地调查中,他们深切感到,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身心健康、有一定知识技能的青年人为主体;另一方面,中西部农村中学普遍有相当数量的“留守学生”,这些“留守学生”的父母长年在沿海地区打工,“留守学生”或是跟随祖父母辈生活,或是寄宿学校。这些“留守学生”的青春期生理健康、心理问题以及家庭道德等一系列方面,缺乏家庭适时而必要的指导,而学校又因为缺乏这方面的专业师资和设施难以开展相应教育。尤其是那些偏远山区的农村中学,问题更为严重。这使他们受到极大震动,认识到培养良好素质的青年建设者是新农村建设包括农村市场发展和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第一要素,由此他们去农村的动机从寻找投资商机,转变为寻找如何有效帮助农村中学完善素质教育的路径。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捐资助学”,即捐资帮助几所学校建设国旗台、运动场、图书室以及公共厕所等硬件设施。但师生们反映,学校最需要的首先是针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群体的青春期生理、心理、道德健康教育的资源,硬件设施和文理科课程教学的完善倒在其次。在深入了解农村中学的迫切需要后,他们公益助学的方式又从一次性捐款建设硬件设施,转变为探索为农村中学提供健康教育的“捐智助学”。为此,他们成立了正泰利信(安徽)科技有限公司,近两年先后向四川省阆中市金子乡中学和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中学提供“捐智助学”,为学生开展“新健康教育”。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新健康教育”有如下两个突出特征:第一,以公司化模式对“新健康教育”进行具体操作,开辟了国内首创的公司化公益助学形式。第二,以“捐智助学”为主的模式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学素质教育,拓展了社会公益助学的内容。具体说来,首先在物质层面,针对“新健康教育”需要的物质条件,公司为学校无偿捐建了如健康室、健康指导室(心理咨询室)、学生活动中心、留守学生之家、亲情聊天室、理发室、洗衣房等主要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各种功能室,同时新建了升旗台、车棚等应有设施,翻新了学校厕所、教学楼等基础设施。在一定意义上,这是以传统公益的捐资方式改善农村素质教育设施。其次在行为层面,公司以派遣专业小组在两所学校长期坚守教学的形式,对农村中学素质教育的软件进行充实和提升。这支由专业的教育人员、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和法律教员组成的队伍以学期为周期在试点学校进行长期的驻地支教,分别从生理、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性等四个方面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和载体的素质教育,真正做到“捐智助学”。最后,在制度层面,“新健康教育”以公司化模式进行操作,提高了公益助学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校企合作形成了长期契约关系,实际运作建立了良好制度安排,从而更加规范化;以公司为主体招募专业人员形成支教队伍,使公益助学队伍更加标准化、职业化。
调查引发了如下思考。其一,围绕素质教育,针对中西部农村中学,补充教育资源。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时代要求,是培养“四有新人”的根本方式。社会公益助学应牢牢把握这一基本点,助学目标和助学方法都应围绕这一基本点来加以设计和操作。基于我国教育资源分布非均衡的现实,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中相关资源短缺矛盾突出,社会公益助学应更多地把着力点放在“最需要的地方”。 “新健康教育”就是紧紧围绕素质教育,针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中的短板,同时又是政府希望解决而在现阶段无法全面解决的突出问题,将社会助学资源与农村学校及学生的迫切需求进行有效结合,从而探索出的更具有针对性的公益性健康教育模式。其二,超越传统的“捐资助学”形式,开创嵌入式“捐智助学”新模式。 “捐资助学”形式在动员社会资源支持国家义务教育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今后仍然需要更多地运用。但是,仅有“捐资助学”形式还不足以适应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的现实需要,仅有物质上的支持帮助还不足以弥补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素质教育中部分智力要素的短缺。 “新健康教育”采取的“捐智助学”模式,则超越了传统的“捐资助学”形式,通过公司组织社会资源,直接派出专业人员对农村学校素质教育进行嵌入式的长期持续教学,一改传统助学的候鸟式短期化行为,有效地弥补了农村学校的素质教育资源,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教学秩序,形成有机统一整体,从而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学校提升素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其三,公司化组织,规范化运作。与通常的公益基金会形式不同,“新健康教育”以公司为组织主体,以公司投入“捐智助学”为主要形式,对公司招募和派出员工实行公司化管理,员工实行薪酬制。通常的公益基金会大都依靠社会捐款来进行捐资助学,参与人员基本以义务性志愿者为主,一般注重的是支持学校的硬件设施建设,而且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新健康教育”则是以公司为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捐智助学”的目标和要求,以严格标准对志愿者进行统一招募而成为公司员工,受聘志愿者从事公益活动同时获得薪酬,也可保障职业生涯发展,由此成为“职业公益人”;公司以契约方式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明确合作的目标,保证了“新健康教育”能够有机嵌入学校的素质教育系统;公司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培训,规定派出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评价,保证了助学活动具有较高程度的组织化、系统化和规范化,从而也就保证了“新健康教育”的科学性、持续性和稳定性。正是在此意义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以“新健康教育”为内容、以“捐智助学”为特征的这一模式具有创新价值与推广价值,是创新社会公益助学模式的有益探索。(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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