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根本困难是有些机关不想放权
来源:公益中国网
《人民日报》记者陈振凯:我是人民日报的记者,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推动《违法行为矫治法》的立法进程。曹老师给我的材料显示,2005年3月的时候《违法行为矫治法》就被列入了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五年过去了这个法还没有立,我相请问迟夙生代表和陈忠林代表,你们认为五年过去了还没有立法,肯定有很多困难,最根本的困难是什么?今年又有新的议案事关立法的推动,今年来看这个困难是否仍然存在?
陈忠林:回应一下何老师说的,把它归到刑法里,那就太荒谬了,因为仅仅根据危害性为根据的话,不是刑法就是治安管理条例,从根据上讲是不可能站住脚的;还有一个就是程序的问题。如果我们想比现在更长,假设6个月让公安机关决定,那就是旧瓶装旧酒。
至于刚才你说的困难,一开始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有的机关不想放这个权。很多问题已经达成共识了,包括适用的对象,有些机关就是权力不愿意放下去。这种现象尽管片面看,可能会加快效率,但是,也有可能掩饰自己工作中的重大过错问题。迟代表也好,我也好,我们都是多年来一直在推动这个事情。但是,我相信今天吴邦国委员长已经谈到了《违法行为矫治法》也是需要讨论的内容。这是正在审议的内容,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努力,法学界的努力、媒体的努力,社会各界的努力,我们可以促使这个法更合理,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