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探路“公益回归”
2010-02-25

2010-02-25 04:26 作者:王慧慧

  芜湖马鞍山已被列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两地尝试从医药分开、用人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

  【阅读提示】 2月23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定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其中,我省芜湖市和马鞍山市双双入选。这两个城市在医改方面做出了怎样的探索?

  从当初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实现“医药分开”,到今天重新洗牌,打造三大医疗集团,芜湖医改在力度和前瞻性上始终领跑全国;马鞍山医改大胆分离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隶属关系,组建大型医疗集团,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引人关注。

  “医药分开”减轻患者负担

  2008年1月试水的“医药分开”制度,是芜湖市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一步。

  在芜湖市药品管理中心主任苏元元看来,“在特定环境下,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医院、医生等的利益趋向一致,会对患者利益造成损害。要平衡双方关系,独立的第三方就必须出面。 ”由此,2007年底,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成立,在市属8家医院实施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改革试点,打破了“以药养医”旧格局。改革中,先行试点的8所市级医院药剂人员的人事、工资等关系全部划转到药管中心,“所有人员‘全部靠财政养起来’,就是怕他们产生谋利的想法”,进而完全切断了药品及药剂人员与医院的利益关系。此举在全国医药分开改革中尚属首创。

  在实际运作中,药管中心本着“向政府负责、替群众谋利、为医疗机构服务”的定位,负责汇总全市基本用药目录,送交市招标办进行网上招标,然后严格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并统一将药品配送到各家医院,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医院则与经营药品“脱钩”,只提供用药信息资料和用药需求,并代收药费,再由药管中心按时进行核算及财务结算。

  为避免违规行为的“渗透”,改革者们不敢掉以轻心:为防止招标目录之外的药品被“夹带”进入采购体系,药管中心对目录中的药品逐一编码,给每种药品标以一个12位代码的“身份证”;目录外药品如确有急救或科研需要,也可通过“临采”方式申请采购,但严格避免批量购进,且“临采单”必须有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签字的“双把关”,并最终由药管中心主任审批;为规范用药,医院每月用药金额排前10名的处方全部“张榜上墙”,请专家点评分析,严格筛选“大处方”……

  “医药分开”运行两年来,参加试点的8家公立医院所有药品价格加成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5%,全年销售药品2.44亿元,直接让利群众1200万元。2009年,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一项,便降低药价成本6000多万元。

  人事改革点燃工作激情

  与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32个试点县(市、区)将乡镇卫生院纳入编制不同,芜湖市、马鞍山市在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上反其道而行之,将医务人员变为“社会人”,以企业化管理、分配方式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早在2008年初,芜湖市就积极探索医药卫生改革新思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重新定岗定编,实行全员聘用制,并为所有人员建立了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积极稳妥进行人员分流工作。至当年4月底,人事改革工作便全部完成。“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同时,原先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财政投入继续保留。 ”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表示,“这么一算,政府增加的投入接近一个亿,医院负担大大减轻,既增强了医院的改革信心,又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

  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2008年,芜湖又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在马鞍山,相关的改革举措也在有效推进:取消集团下属各医院行政级别,下放干部管理权限,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年度绩效考核、任期审计及责任追究制;同时,摒弃以往单纯的“成本核算、结余分配”模式,将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医疗管理能力、岗位工作量等要素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全面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改革之后,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其成效不妨看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何思忠算的一笔账:“过去我们医院每年申报的科研课题只有十几项,改革后的2008年,一下子猛增到38项,2009年更是提高到80项。2008年医院人均收入比上年上涨了16.2%,2009年人均收入约比2008年上涨17%。 ”

  组建集团改革体制机制

  “‘医药分开’是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但光‘分开’还不够,必须对整个公立医院的现行管理和运行体制进行改革。它会引发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人事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变革,最终,改革目标将指向集团化管理与法人治理结构。”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话不多,但字字显魄力。

  无论对于芜湖,还是马鞍山,医疗资源丰富、但布局及配置不合理是客观存在的现状。相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公立医院数量众多、“体积”庞大,指望财政全部“兜底”,不现实,更不合理。“对于公立大医院来说,实行集团化改革,变革医院管理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才是平衡医院公益与效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最佳途径。”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是马鞍山医改的方向,其中,重点是分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公立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一方面,组建市立医疗集团,作为自主经营和管理的独立事业法人实体,下设5家医疗分支机构,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另一方面,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公立医院具体事务的微观运作中摆脱出来,将工作重点落脚在强化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全行业管理上,体现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解决了以往的“错位”问题。经过1年多的实践,成效明显:2009年,集团实现总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12.9%;净资产同比上升22.22%。总体上摆脱了数年来年年亏损的局面,实现了收支结余,经济状况呈现良好上升态势。

  在芜湖,以着力构建“公益目标明确、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为目标,“集团化”改革自2010年1月1日起也开始运行:根据区域分布和医疗功能,将全市的多家公立医院编组成三大医疗集团,同一集团间的医院可以共享资源,并成立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负责整个医疗集团的考核、规划、执法监督等事务。

  “医疗集团并非芜湖独创,但芜湖的集团化改革有自己的特点。比如说,在改革用人与分配激励机制方面,3个医疗集团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绩效工资向医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并在医疗集团内推行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芜湖第一医疗集团院长孙礼侠介绍说。(记者王慧慧)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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