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文:企业负有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来源:公益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0-2-2 作者:王再文

中央财经大学企业公民研究中心主任王再文教授参加第11期公益中国沙龙并发言。
远古时候没有企业,进入工业文明以后现代意识的企业就产生了。企业在工业文明的初期是个小孩,当它成长为一个个庞然巨物以后,如果企业稍有不慎就会对人类和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冲击,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构建成的社会,对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就提出了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思考,最早的时候企业的责任很简单,他们就认为企业对股东负责就可以了,谁掏钱谁就是老板。
到今天企业长大以后,企业作为社会中的法人公民,就会发现它的一举一动与社会中其他一些的个人或者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联系从企业公民研究的角度上来说,首先企业内部的劳工保护,我们不能再出现农民工开胸验肺的事件,这对我们的社会制度是一个莫大的讽刺,我们的产品质量要过关,不然的话朋友们都不敢坐飞机了,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另外,企业在50年代的时候,我记得有个散文家写了一篇文章,说烟囱林立是工业文明的标志,今天看来并不是这样了,企业需要有环境保护,绿色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比较多,这种责任是它责无旁贷的义务,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企业的慈善,以及对公益事业的关注,那么这种慈善和公益事业不仅仅是靠捐款,那么很显然就与我们民办事业单位就对接起来了。因为我们做公益事业的很多人都有公益心,但是,这种公益心要落到实处的时候,就需要社会各方面伸出援助之手,可以说得上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