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处理黄河滩砖窑事件
2009-08-11

河南省处理黄河滩砖窑事件

2009年08月11日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河南省委省政府严肃处理原阳县黄河滩区砖瓦窑事件

  责成新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给予原阳县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免去原阳县县长职务

  (记者万川明)记者从省委办公厅获悉,8月10日,省委、省政府对原阳县黄河滩区砖瓦窑事件作出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月31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反映原阳县“黑砖窑截断黄河大坝,防汛工程被迫延期,滩区22万群众面临洪灾威胁”的报道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郭庚茂等领导分别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肃查处,对黄河滩区砖瓦窑场进行全面整治。省里迅速成立了由省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后,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日前,省委、省政府根据事态进展和调查情况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黄河滩区砖瓦窑场进行全面整治。对影响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洪安全的砖瓦窑场立即拆除,拆除工作务必于8月15日前全部完成,确保黄河防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度汛。凡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砖瓦窑场必须拆除;对黄河滩涂上的其他砖瓦窑场立即停产整顿,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严格实行问责。责成新乡市委、市政府对黄河滩区砖瓦窑事件从快从严加以处理,并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新乡市委常委、原阳县委书记孙国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魏刘宝同志原阳县委常委、副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原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要求联合调查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要举一反三。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影响黄河沿岸行洪安全和重大水利设施安全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记者在黄河河务局还了解到,此前有媒体报道中所称的“黄河大坝”,不是事实上的黄河堤岸大坝,只是当地群众对处于二道防线的生产堤的习惯称呼,是所建的黄河双井控导工程,实际上距黄河的北堤岸大坝尚有7公里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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