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15日 08:02第一财经日报
同日的两条新闻放在一起看,可谓“相映成趣”。一边是,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痛斥了前不久发生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弄虚作假,和事后有关部门试图用“聘用人员”来回避责任的行为,坦言“这就是政府的责任,是丑闻,是政府的丑闻”。另一边是,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符传君在回答记者“海口污水问题为何长年未解决”的采访时,抛出雷人之语: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越黑。 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是不是政府丑闻,这在民众看来根本不是问题;可在政府官员那里,首先想到却总是利用“聘用人员”之类理由来推卸责任,好像“聘用人员”的所作所为都和政府无关。无论是“聘用人员”,还是“临时工”,责任事故面前,这样的身份区别只对政府内部有意义,而在民众看来,他们都是拿财政工资代表政府部门具体行使职能的人。如此简单的道理,政府官员不可能想不明白,而只能说在传统的官僚字典里,从来就没有“丑闻”两个字。 政府市长承认一桩弄虚作假事件属于政府丑闻,之所以具有新闻价值,衬托出的是更多官员的责任意识多么淡薄。比如海口市的水务局符传君副局长,他的“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越黑”理论,在事实判断上,国内也许确实存在这种局面,但在价值判断上,这却纯粹是对悲哀现实的漠视化解读,是在为自己的不作为、无作为找借口。身为水务局,在正常的公职伦理下,本应为“污水问题长年未解决”感到羞愧和歉意,否则,纳税人又要养你水务局干什么?可是,这位副局长非但无此意识,反而理直气壮地认为这是经济发达的标志,不仅丝毫不为此感到焦急,反倒好像根本没有解决的必要! 因为普遍,所以正常;因为正常,所以无责——这不仅是这位副局长潜意识里的责任逻辑,同时也是很多泛滥腐败现象背后的逻辑依据。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国外高官,因为诸如房价过高之类“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下台,并为此大为不解。笔者以为,这恰是因为我们缺乏一套最为起码的公职伦理概念。其中最典型的表现,莫过于一些政府官员对自身丑闻的深度失敏。行贿受贿是不是丑闻?当然是。可是很多官员都这么干,于是就仿佛只是一个游戏。官员违法造假给子女高考加分算不算丑闻?当然算。可在我们的社会里好像这只是“人之常情”,于是连造假名单都要予以保护。 “丑闻意识”是最基本的公职伦理。倘若政府官员连丑闻都不能辨识,反而做出理直气壮的“合理解释”,那么诸如“腐败无意识”、“渎职无意识”之类都会成为普遍现象。唯有对职业化、角色化的政治伦理和行政伦理保持应有的认知和敏锐,丑闻发生之时,才不会恬不知耻地推卸责任,才会为此感到羞愧并对民众怀有起码的歉意。当然,在公职伦理尚未真正成熟为一种政治文化之前,官员个人的“丑闻意识”是靠不住的,关键是政府部门要有敏锐的“丑闻意识”和一系列应对丑闻的制度设计。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