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三峡新闻网
近日从宜昌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刚刚通过《关于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讨论稿),明确提出构建新型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扶助各类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救助艾滋病致困家庭
意见要求,应救助艾滋孤儿和因艾滋病致困家庭。对因艾滋病致孤的儿童采取寄养、家庭代养、福利机构供养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家庭生活的良好环境。对因艾滋病致困家庭分别纳入城市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
遇灾发放《灾民救助卡》
因遭受自然灾害需政府救济的对象,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核发《灾民救助卡》,对持有《灾民救助卡》的灾民,及时发放救济资金、粮食及其他生活物资,对因灾倒房户帮助其恢复住房,重建家园。持《灾民救助卡》的灾民在有效期内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最低保障 应保尽保
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类保障,把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特困救助 全员纳入
农村特困户救助实现全员纳入。将经群众评议、逐级审定的农村特困对象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实施定期定量救济,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全覆盖。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保对象 集中供养
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基本实现集中供养目标。对符合五保条件尚未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逐人登记造册,摸清底数,限期对应保的五保对象全部实施五保供养。
贫困独子家庭优先救助
落实贫困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措施。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导致的困难家庭的救助政策,保证其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家庭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