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成学生认为暑期实践期间存在性别歧视
2006-07-11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陈淑林 通讯员 黄红英 于龙) 受访学生都愿意参加暑期实践或兼职活动,但所得收入几乎都是用于自己消费,能够用来贴补家用的仅仅1%。昨日,团市委、市学联公布了青少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

  据悉,本次调查的被访者平均年龄为19.4岁。其中男女比例为37.3%和62.7%。调查对象包括了中学生、中专生、大学生等不同的受教育群体。

  受访者都愿意参加实践

  面对社会实践或兼职实习的机会,被调查的学生中有70%的学生回答非常愿意参加,30% 的愿意参加,不愿意或无所谓的分别为零。

  其中,70%的学生认为参加社会实践、兼职实习的目的在于增长自己社会经验。28%认为参加暑期实践活动为将来自己就业打下基础。如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小朱告诉我们,去年暑假她们趁着假期为一家化妆品公司推销防晒膏,因为3人分工合作,销售网络迅速扩大,仅两个星期就把一个月的定额全部销出。公司老板不仅按事先许诺的比例给她们提成,还向她们每人发出邀请,让她们毕业后加盟他的公司。

  据记者了解,像小朱她们那样趁着假期到企业打工,为来年或将来毕业就业“投石问路”的大中专学生今年很多。

  兼职并不只为赚生活费

  为生活所迫,赚取生活费和希望到自己热爱的岗位实践或兼职的分别仅占1%。可见,青少年学生们已经认识到社会实践或兼职实习的重要性,体现了他们想早日踏入社会、适应社会的态度,而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抛到一边。但在就业、择业时,学生并不会盲目抛弃自己所学,如一学习计算机专业的女生告诉我们在真正找工作时她不会像现在一样,抛掉自己的专业去做推销员。

  关于社会实践或兼职实习所得收入的使用情况,40%学生用于自己的学习费用,50%的学生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用于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和补贴家庭收入的仅分别为2%和1%。

  两成人认为有性别歧视

  在调查中发现,40%的学生愿意到企业单位实习,30%的愿意到政府部门实习。

  在问到社会实践用人单位有没有性别歧视时,20%的学生认为有,80%的学生认为不存在性别歧视。有关人士认为,这与实际情况不符,也许这是社会实践或兼职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未多加要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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