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考查防止中小学生辍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必要措施
-------教育部不再公布年度辍学率是掩盖辍学问题遮羞布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近日发布《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称去年全国小学生辍学人数已经达到88.3万人,辍学率8.8‰,与1997年、1998年、1999年的辍学水平大体相当。受就学距离远和负担重影响,一些地区学生实际辍学人数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初中学校),重点核实的52个县1155所学校,辍学人数由2006年的3963人上升到2011年的8352人,增加了1.1倍。
长期农村教育观察,杨教授调查评估辍学率没有高估,因为不仅大量盲目撤并偏远学校,不仅造成上学路远交通不便,而且幼小儿童往返乘车安全有虞,住校生活家长陪护大大增加村民经济负担,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义务教育的免费效应;而且学校领导没有了防止辍学的责任,对社会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助学认为多余与自己没有关系,甚至严重者以种种借口劝说贫困家庭孩子和后进学生退学,事实上严重违反国家颁布《义务教育法》。更不要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以权谋私导致官官相互提拔二代不正之风丑闻不断,农村读书无用的风气势必重新回潮。
然而,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却反复辩解说,2005年前,教育部依据1991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统计公报形式对外发布小学辍学率。2006年以后,随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小学辍学率一直稳定控制在1%以内,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工作重点从普及转向巩固提高,因此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教育部面对农村辍学率迅速上升态势,不思政策性失误导致失学严重性,反而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文过饰非何其恶劣?
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只是掩耳盗铃的渎职行为。因为在农村许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潜规则允许各学校虚报在校学生人数,按照学生名额财政拨款补助大部分作为教育部门经费,一部分作为学校可用开支,早已见诸报端成为无法掩盖的丑闻。即使教育部按期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也不可能如实反映情况,更不要说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那就成为教育部虚报政绩掩盖农村辍学率上升,公然放纵许多地区教育当局和学校严重违背《义务教育法》的犯罪行为。
温家宝总理在一篇中央级别刊物发表署名文章说:“过去我们上大学时,班里的农村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院长、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发布的《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十年评价报告》显示,2000年到2010年,在我国农村,平均每一天就要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几乎每过一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与此同时,10年间,我国农村小学生减少了3153.49万人,减少了37.8%,农村初中生减少了1644万人,减少了26.97%。(11月19日《燕赵都市报》)
在经济比较发达、交通比较便利的平原地区,撤点并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正面效用比较明显。在自然环境、经济发展较差的边疆地区、西部偏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撤并幅度最大,也是流失辍学、上学远、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最为突出的。受这一政策不利影响的,主要是这些地区的弱势人群。成千上万的农村少年儿童不能进入学校读书,或不愿进校读书其结果是什么?恐怕危害的是国家的长久利益和民族的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