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学生无校车坐
2011-12-31

  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学生无校车坐

2011-12-31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令人痛心。请问有关部门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3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场专题询问现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索丽生提问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近期发生了多起校车事故,我们的心情非常沉痛。特别是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幼儿园的校车交通事故,教训非常惨痛。”面对索丽生委员的尖锐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第一个回应。
  
  朱之鑫说,国务院对校车问题非常重视,十多个部门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建立校车制度,总的来看还不能脱离国情照搬别国的做法。”朱之鑫说,建立校车制度,在中国来说是一个较新的事物。下一步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建立校车制度的意见,并且做好与《校车安全条例》的衔接工作。
  
  针对索丽生委员提到的《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后有可能出现短期内学生无校车可坐的问题,朱之鑫坦陈,实际上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解决这个问题要疏堵结合,既要严厉打击黑校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尽快拿出几条能够保证学生出行安全的过渡性办法。
  
  “由于大批村级小学并入乡镇,初中进入县城,农村学校数量大幅减少,许多学生上学路途远、不安全因素增加……请问如何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布局调整工作?”姚建年委员向教育部长发问。
  
  “必须正视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情况。”袁贵仁回应说,一些学校的撤并中,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的问题。学校撤并后,不住宿的学生上学,要么步行或骑自行车,占到了64%,要么乘坐交通工具,包括校车、公交车、租用车、私家车等,这带来了交通风险。
  
  袁贵仁表示,将慎重对待学校的撤并,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的方便、交通安全、寄宿学校条件等多种因素。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撤并,对需要保留的教学点坚持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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