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也要给得有意义 多数人提倡附带条件
2006-06-07
 

以往无偿捐助给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现在增加了“附加条款”,用合同形式要求受助者完成一些义务,你如何看待这种新型奖学金?昨天,每日商报一抛出这个话题,就引来了一些同学和市民的注意,不少人打来电话表达自己的看法,总结他们的观点,多数人还是赞同这种带了“附加条款”的助学金。

大学生的诚信还需考验

目前在某大学从事学生工作的褚老师,就在电话中跟记者讲了件苦恼事。“我现在最烦的就是追学生的债了。”原来,之前学校为了解决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和银行联合推出助学贷款项目,说好了毕业后就偿还,可是学生一毕业就“人间蒸发”了,很多银行找了一年都没找到,只好把“追债”的工作推给学校,要学校帮助联系那些同学。“这些助学金的设立本意都是为了帮助困难学生,还款等相关事宜也是基于同学们的诚信上,可事实显示,还是有不少同学存着侥幸心理,放弃了承诺。所以我觉得,大学生的诚信还需要考验,像类似用文本形式签订协议的助学金值得尝试。

公益事业就该产生连锁效应

对于这种新型助学金所附加的内容,多数人都赞同,绝大多数在校学生还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助学金。“现在一些助学金都尝试附加一些公益型条款,让受助同学在接受别人帮助的同时,也能尽可能帮助其他人,作为大学生我很愿意接受。”今年念大二的宋敏说,“其实作为受助的大学生来说,如果无偿拿那些助学金,心里或多或少还是会有些别扭,好像有点伤自尊,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如果这些助学金附加一些条款,要求我们去做些公益活动,或者在今后有能力时去资助别的人,对我们来说,受帮助受得更加正大光明,那这种助学金也显得更有意义。”

曾经资助过大学生求学的庄惠娟认为:“公益事业就该产生这样的连锁效应。我们的力量毕竟有限,如果能通过类似的公益活动带动更多人去帮助别人,让这个‘雪球’越滚越大,就能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

助学金不要哗众取宠

虽然大部分声音都是“说好”,但也有些人提出了问题。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庆就说:“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学校设助学金、奖学金,虽然帮助了一些学生,但主要还是为了他们自己做宣传。所以我希望这些助学金的设立多多考虑大学生的实际,最好实实在在的,不要哗众取宠。”

曾经多次申请助学金的赵飞也有类似的问题:“我申请过助学金四五次了,都没申请成功。每次企业在学校设助学金,虽然金额诱人,但每个学校的人数并不多,所以很多同学要申请很多次,才能成功。”

而还在念大三的王利对于一些企业将受助同学名单公开有些不满。“有些助学金项目会将受助者的名单以及一些简单资料用各种形式公布,这不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吗?而且我身边有很多同学,在申请助学金时都不希望别人知道,如果我们有这些需求,设立助学金的企业或者学校是不是也应该考虑我们的感受?所谓助学金,就应该真正起到帮助我们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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