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国跨时代地出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一年以后,业内人士痛心疾首地发现,贷款受助学生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在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招标中,河南、四川等多个省份竟然流标,原因是没有一家银行参加竞标;另外,由于害怕承担风险,高校也将大量应获得贷款的贫困生拒之门外。银校双方各有顾虑,使得新政效果严重缩水。
助学贷款,本就属于中国人才战略链条中的重要一环,随着各个大学扩招配套而产生,它是我国提高全民素质,向知识型社会转型的重要枢纽。用国家与社会的贷款,使贫困的学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用相对少量的资产“购买”到国家的知识化未来,这是个怎么算都划算的事情,但是助学贷款新政,这个本该是全社会热捧的“新宠”,为什么会沦落到“小舍”的地位呢?
在公众怀疑银行在此事件中担当了“奸商”角色时,银行们却一肚子委屈,纷纷表示“学生缺乏诚信,违约率高”。的确,从发放助学贷款至今,不少高校的学生违约率超过20%。针对银行实际上的“受害者”角色,今年3月初,教育部出了“狠招”,表示将建立对严重违约学生的公示制度,即由经办银行提供名单,分期分批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
事实上,很多从助学贷款中受益的学生都带着深切的感恩之心,他们的违约并非完全出于恶意,而是与我国助学贷款政策设计上的瑕疵有很大关系。
根据要求,学生毕业后的第一个月就要开始还贷。而现实情况是,由于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难度很大,有的甚至不得不委曲求全接受“零工资”就业。加上几年大学读下来,原本贫困的家庭已负债累累,从这个时候就开始还贷,对于这些一直在赤贫线上挣扎的大学毕业生,银行给他们的还款日期太早了点,也太急迫了点,违约率高也在所难免。
实际上,作为国家一项基本战略的重要环节,助学贷款是国家财政贴息的贷款,兼有商业贷款和助学的性质。但是,由于没有政府或者学校的担保,它逐渐转变成了商业贷款。而美国的助学贷款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主要由政府财政负担贷款资金,商业银行只负责经营和收取相关费用,这最大限度地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这也是为什么三分之二的美国大学生都能举债读书的原因。
实际上,如果将关系理顺好,使助学贷款的发放,既少风险,又多受益,还能提高自身形象,估计不会有哪个银行会在助学贷款方面不积极?
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助学贷款受阻一事的原因在于,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贫困学苗入学时过于急切。助学贷款在社会道德与国家战略上是一项没有争议的问题,但是,在渠道的搭建,政府、银行、学校的责任与角色分配的问题,相关部门却没有遵循市场规律,简单的用口号来代替了市场规则。
相关部门在心急地要“吃热豆腐”的时候,其实错过了一个进行充分利益博弈的政策“实验”过程。也就是说,在该政策出台前,不妨由中央、地方、银行、高校针对此政策进行充分的论证,划清中央承担什么责任,地方承担多大份额,银行的付出会得到什么补偿,高校分担风险可以得到什么利益。因为,只有从根本上厘定财政、银行、高校等各方的关系,好政策执行起来才会有个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