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流动制”未必是良方
2010-02-24

2010-02-24 05:07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锐言

锐言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2月22日公布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这意味着,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有望很快在江苏全省铺开。(2月23日《扬子晚报》)

  这一规定,据说是为了遏制“择校热”。出发点不错,但依笔者之见,教师“流动制”未必是良方。

  首先,教师“流动制”难从根本上遏制“择校热”。优质教育资源,是“择校热”的重要原因,但“优质教师资源”只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部分。如果仅让教师流动起来,变成“流动人口”,而难以做到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一体化、教师待遇一体化等等,“择校热”仍难根除。

  其次,教师“流动制”难有可操作性。6年之后必须流动到其他学校,这对广大教师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不少教师的居住地都离学校不远,一旦被“流动”到其他学校,甚至被“流动”到农村等外地,必将是一种痛苦。教师情绪、队伍的不稳定,将直接影响其教书育人。不难想象,推行教师“流动制”难度将有多大。

  再次,教师“流动制”会带来更多的教育腐败。要摆脱被“流动”的命运,教师们很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想方设法不被“流动”。于是,教师们不但不会安心教书育人,教育腐败由此可能会愈演愈烈。到时候,各个学校很可能因此而乌烟瘴气。

  遏制“择校热”是人们的共同希望,但遏制“择校热”不能出一些馊主意,否则“择校热”不但得不到遏制,反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徐经胜)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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