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作业量禁超1小时
2009-12-30

2009年12月30日06:16  沈阳网-沈阳晚报

  今后,如果走读的小学生在学校集中学习的时间超过6小时,那么学校就违反省教育厅的新规定。12月29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走读生、寄宿生在校学习的时间,而且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

  走读小学生在校学习不能超6小时

  新规范中,省教育厅严格规定了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而且,按照规定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小时,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自习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

  同时,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不能随意组织“联考”“竞赛”

  很多学生上学时都会被各类“联考”、“竞赛”等考试项目搞得头昏脑涨,今后这样的考试项目学校是不能随便组织的。省教育厅文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测试,每学期不超过1次。而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公办普高不能开办复读班

  今后,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而且,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要逐步实施小班化教学。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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