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女大学生求职心切失钱财
2006-05-09

被违规收取押金的300多名求职者竟无一人举报,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可以通过3种途径维权

“男的交了300元,女的交了160元,上班不到9天,老板跑了!”昨天,锦州市民崔玉凤和自己的300多名同事到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老板刘某和工人们当初应聘时交纳的四万多元押金一起失踪了!

记者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违法向300多名应聘者收取了风险抵押金,被收取抵押金的求职者竟无一人向有关部门举报。

300人被收取抵押金

昨日一大早,锦州市古塔区林秀工艺制品厂的300多名工人上班时发现,车间里的货物和其他物品不见了,老板刘某也联系不上。工人们立即报了警。

林秀工艺制品厂于4月8日在良安里21号楼租下房子,4月30日开业。期间发了不少招人的小广告,前后有300多人前来应聘,应聘者多数是下岗失业人员。但这家公司提出,上班前要交纳风险抵押金,男的交300元,女的交160元,公司开收据,随时可以退还。由于急于找工作,应聘者都交了押金。当天是该工厂开业的第9天。

记者了解到,锦州市政府在1996年就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收取风险抵押金。现场的工人却表示,他们也知道用人单位不该收抵押金,但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他们没有接到市民就此的举报和反映。

【新闻延伸】3招对付违规收押金

锦州市劳动局监察处一名负责劳动合同的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秀工艺制品厂向求职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他介绍说,国家的劳动的法规中,除了规定禁止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险金或抵押金,也禁止向劳动者收取抵押物品。另外,以抵押金的名义非法集资、强制性收取培训费、风险基金、风险抵押金和保证金等名目,用人单位要求扣押身份证件,都是收取抵押金或变相抵押金的行为。

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的负责人介绍说,如果用人单位坚持收取押金、身份证件,求职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拿着单位开具的收据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控告或者是检举,要求立案调查处理;第二,拿收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第三,请求司法协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锦州市古塔区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目前已经着手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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