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义务教育法 “少年犯”上学政府掏腰包
2009-10-05


贯彻义务教育法 “少年犯”上学政府掏腰包

sina.com.cn  2009年10月05日08:4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将于今年年底施行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对“少年犯”接受义务教育作了特别的规定:由政府掏腰包保障他们完成义务教育。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

  《办法》第十二条同时规定,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由其管教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作者:吕雪莉)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