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25日13:21 大河网
针对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8月24日新华网)
“班主任有权批评教育学生”,乍看之下,这似乎有点让人不明所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老师“批评教育”学生,应该象负责的园丁管理成长的花草一样,既有权力,更是责任。难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师变得没权“批评教育”学生了,竟然需要教育部如此重申?
其实,教育部之所以对这个尽人皆知的常识进行重申,不过是当前学生管理日趋涣散之下的无奈之举。众所周知,由于受家长过于溺爱、社会风气浸染以及老师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小学学生管理工作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普遍出现了不敢管、不会管、管不好等问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很多老师特别是一些班主任,纷纷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对学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种纵容不但无形中恶化了教育环境,也是当前进一步推行素质教育的大敌。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不但够理解教育部此举的良苦用心,还应该进一步认识到,既然造成当前学生管理涣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治理这一问题也应是一项综合工程,仅靠教育部简单地对班主任“放权”远远不够,它需要学校、社会乃至家长的多方配合。
首先,班主任自身要努力提高素质,增强管理学生的水平和能力。与教育部放权直接对应的,就应当是班主任整体素质的有效跟进,以便真正用好这项权力。很多人担心,教育部的放权会重新导致体罚学生的泛滥,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而要消除公众的这类疑虑,提高班主任素质显然是根本之举。
其次,学校要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为班主任管理提供更好的条件。比如进一步明确班主任的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时间来做班主任工作;提高班主任的经济待遇,使其有更高的热情来做班主任工作;强调班主任在学校中的重要地位,使其有更大的信心来做班主任工作;增加班主任的培训机会,使其有更强的能力来做班主任工作等。这些在《规定》中都有涉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学校自身,要依此制定出具体的计划并确保落到实处。 最后,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要给予充分的理解与配合。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如果在家是小皇帝,惟我独尊惯了,在学校自然很难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所以,家长转变观念,理性对待孩子的成长,充分理解与支持学校对孩子的合理批评,也是学校教育实现良性运转必不可少的一环。(郭 兵)
来源:农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