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15日09:1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胡城城)从今秋开学起,我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高中将不用缴学费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大卫昨日做客阳光重庆时表示,经初步摸底,此政策将让约5万个低保家庭受益。 低保家庭子女读高中免学费 我市城乡已全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但高中仍然要收取学费,根据高中学校的性质不同,学费也不相同,最高的1200元每学期,最低的800元每学期。 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大卫昨日介绍,从今年9月开学起,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乡来自低保家庭的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另外,从今年起,来自福利机构的普通高中学生也享受该政策。 刘大卫表示,用于此项政策的资金已准备到位。 上民办高中需缴部分学费 刘大卫表示,该项政策也面向民办高中,在民办高中就读的低保家庭子女,也免除学费。 但民办高中存在一个问题,可能需要自己缴纳部分学费。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副处长戴学凤表示,民办高中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要高于普通公办的高中,但是政府是按当地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对学校予以补助。比如说民办高中收费是2000元,但是当地公办学校高中学费是1000块钱,那么政府就按照1000块钱对学校予以补助,剩余的1000元,还需要学生自己承担。 政策问答 外地读高中不能免学费 问:符合免学费的条件,但是孩子在外地上高中,可不可以享受该政策? 答:不能享受该政策,这个政策只面向在重庆辖区内就读高中的低保家庭子女。 职高里的普通高中可享受 问:现在不少职高里开设有普通高中,这种高中里头的低保家庭子女可否申请? 答:如果你是在职业学校里面就读的普通高中班,一样享受资助政策,但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 已预缴学费一个月内退还 问:我符合条件,但我已在放假时预交学费,怎么办? 答:审核完成后,可向学校退学费,今年是刚开始,有一个政策衔接的问题,以后就不允许先收后退已预收的学费,在开学后一个月之内必须退给学生。 申请流程 先入学再审核 审核期1个半月 从今年起,每年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就可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据悉,由于低保是动态的,因此来自低保家庭的高中学生的学费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秋季学期申请。 1 本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新学年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儿童福利证》等证明材料。 2 审核认定。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将申请学生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所在区县(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区县(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当地民政部门对资助学生身份进行认定。 3 实施资助。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后一个半月内将审核确认情况反馈区县(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由区县(自治县)学生资助中心统筹管理和实施资助,并将审核资助情况报市民政、教育和财政部门备案。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