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教育何以“顶风”升级?
2009-07-14

2009年07月14日 07:31:11  来源:人民日报

   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一些地方中小学校应试教育却在升级;政府出台政策减轻学生负担,而部分中小学校课外作业却越来越多;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甚至明细到作息时间,而个别中小学校却我行我素。今天“社会观察”专栏刊登湖北黄冈市政协委员王升的来信,对这些现象提出看法和建议。

    ——编 者

   资料图片:9月1日,北京市中小学开学,增加体育课程成为新学年的最大亮点。据了解,北京市各区县都要求学校把以往“零散”、“非正规”的体育活动改成正式的体育课,并列入正式的课程表中,每天都要上一节体育课。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在义务教育过程中,积极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纳入教育内容,在“言教”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中小学校在落实国家素质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和权益保护等政策法规时,行动上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其倡导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精神背道而驰,存在“说一套、做一套”的问题。

    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而一些地方中小学校应试教育却在升级

    一些地方官员错误地坚持“经济发展要看GDP,教育发展要看升学率”。时下,基础教育工作中仍存在“升学率出官位,升学率出政绩,升学率出名誉,升学率出奖金”的潜规则,升学率像多米诺骨牌一样,牵挂着教师、学校校长、教育局长甚至分管教育的行政官员等人的名誉和政治、经济利益,应试教育不断升级。许多地方流行一县一两个重点中学,网罗全县“尖子”学生,资金、设备、师资全面向其倾斜。在教学上赶进度,一些学校八年级(初二)便上完了初中阶段大部分课程;在教学方法上仍以题海战术,“填鸭式”为主。中考、高考是一考定乾坤,而小升初考试却是一考再考,明考、暗考花样繁多,小学生应试压力已超过中考生,超过从前的小升初统考,国家法律、政策权威受到挑战。

    政府出台政策减少学生负担,而部分中小学校课外作业却越来越多

    湖北省教育厅发文规定,小学低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45分钟,初中课外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但在实践教学中,为出成绩,多数科任老师不协调其他科任老师,只顾自己布置作业,造成比赛布置课外作业的状况。以黄冈某中学初二年级为例,学生每天作业总量至少在2个小时以上,有的学生晚上竟写作业至凌晨2点,学生没办法,家长也无奈。无独有偶,最近网上刊登北京一些家长自发组织的“北京初中生生存状况调查”反映,北京近40%的初中校每科练习册多达5种;初中生的书包重量在4公斤以下的仅占6.2%,8公斤以上的占24.12%,7—8公斤的占15.36%,6—7公斤的占17.65%,5—6公斤的占19.81%,4—5公斤的占16.85%。这么重的书包里,各类教辅材料占了大头。法律没有执行力,政府文件也成为一纸空文。

    法律和各级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甚至明细到作息时间,而一些中小学校却我行我素、拒不执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湖北省教育厅2006年发文规定,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严禁学校随意延长教学时间、增加学生在校活动总量。特别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5天工作制,春季开学后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时2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50分,走读的小学、初中一律不准上晚自习。但实际情况是,一些学校在严重挤占学生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黄冈市绝大多数小学早上8点到校;部分中学早上6点多到校;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中学生几乎没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这种令行不止,言行不一的“两张皮”教育,伤害的不仅仅是学生的身体,更严重的是对中小学生道德观念、法纪意识的不良影响,是对我们建立诚信体系、维护守法环境的践踏和破坏。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实施校长、教师城际、校际交流政策,特别要取消所谓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名校,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成为真正没有“选择性”的教育,从源头上、根本上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解决这种因社会深层次原因引起中小学校诚实守法教育身教言教“两张皮”问题。

    二是建立政府依法治教的问责制,加强对出台保障青少年儿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责任追究,促进中小学校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言行一致。

    三是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认识当前情况,进一步加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意识,打牢诚信社会、法治社会的基础。(湖北黄冈市政协委员 王升)

别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这封来信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一些法律、政策往往落实不到位,导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

    我国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让亿万家长和学生欢欣鼓舞,拍手称快。该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家长们松了一口气,再也没必要为交不起学费、择校费而犯愁了;学生们兴致勃勃,书包终于可以轻下来了,课余时间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了。

    然而,有些地方的情况却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农村仍有辍学学生,重点班此起彼伏,择校费屡创新高,学生肩上的书包非减反增,有些学校还在乱收费……这些现象在全国各地一定程度地存在,让家长和学生大失所望。

    究其原因,主要是两种:一是利益驱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说的一套,我做的一套,有些学校为了提高老师的待遇,加快学校眼前的发展,从各方面创收,不得不铤而走险;二是监管不严。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严格屡行监管职能,对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学校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肆无忌惮。更深层的原因当然还有传统观念的驱使和应试教育的巨大惯性。

    法律如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将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还学校一片净土,给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温馨的学习环境。(华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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