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低收入家庭高中生将享助学金
2009-03-05

 

gongyi.sina.com.cn  2009年03月03日09:16  新京报                                    来源新浪网

  本报讯 (记者王佳琳)北京市将在今年调整对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的具体办法,以后享受乙等助学金的学生,将统一为低收入家庭学生,这一范围比现行标准有所扩大。

  北京市教委介绍,2009年1月,北京市下发了《关于规范和统筹临时教育救助的通知》,目前市教委正在与有关部门调整乙等人民助学金的认定范围,将享受乙等助学金的认定范围统一为低收入家庭学生。

  经测算,2009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北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0%。

  目前,北京市对来自低保家庭的学生有明确的助学政策,这类学生可享受甲等助学金,即每人每月100元,同时免收学费,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对略高于低保生活标准的学生,则可享受乙等助学金,由各区县制定具体办法。但这类学生如何界定,标准并不够明确。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对于享受乙等助学金的条件将更加明晰,而且享受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学生范围将有所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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