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万元侨捐助学金被挪用建村办公楼
2006-04-10

广州两年内完成侨捐项目普查登记确认工作,今年起10万元以上侨捐项目要登记确认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段燕 沈卫红)华侨捐赠的30万元助学金,有近20万竟被挪用来盖村委办公大楼!昨日,广东省侨办举行广州地区侨捐项目监管工作动员大会。据悉,从今年起,广州将用两年时间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并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以杜绝侨捐财产流失事件的发生。

华侨广东捐赠占全国七成

“广东是全国主要侨乡,海外侨胞众多是广东独特优势。”据省侨办主任吕伟雄介绍,早在1871年,祖籍香山南屏的容闳先生就捐赠了500两白银在家乡兴办书院。现在广州地区的真光中学、培英中学、格致书院等,也都是有上百年历史的侨捐学校。

据介绍,从1978年到2005年,华侨、港澳同胞在广东捐款捐物总额这和人民币达到360亿元,占全国总数的七成。如果连同建国以来的侨捐计算,总值超过400个亿,投入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文化事业方面。

白云区作为普查确认试点

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因利益驱动,违背捐赠人意愿,擅自改变华侨捐款捐物的公益用途,造成侨捐财产流失的事件时有发生。侨胞李汉魂临终前把30万元捐给了家乡吴川市的村子做助学金,但吴川市教育局把这笔钱划到村支书的个人账号,这笔捐款由此脱离了监管范围,结果这个村占用了19.5万元来建村办公大楼。

吕伟雄说:“侨捐项目是社会公共财产,法律已做了明确规定。一些地方和单位把这些侨捐资产或变卖为小团体、或个人财产,主要是侨捐项目领域的管理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吕伟雄表示,要像管理物价和文物一样管好侨捐项目。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已出台了《广东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也批准印发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开始,以每一个项目捐赠金额(含捐赠物折款)10万元人民币为起点,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做好侨捐项目的普查登记、确认工作,2007年6月前,制定完善侨捐项目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此外,捐赠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25%以上的项目也纳入确认。据悉,广州市侨办拟以白云区作为广州市开展侨捐项目普查、确认、监管工作的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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