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今秋起免除
2008-07-02


《财经网》   [ 07-02 13:57 ]
 
农村1.5亿义务教育学生已在2007年免除学杂费

 

  【《财经网》综合报道】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从今秋起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出台意见,要求教育系统一手抓教育抗震救灾,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要做好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工作。据了解,意见是为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6月13日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而制定的。 
  中国自2005年底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决定五年内投资2182亿元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确保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投入。至2007年,中国农村1.5亿义务教育学生已免除学杂费。
  但在城市义务教育免费上仍有犹豫,2006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虽然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杂费。但却在该法“附则”中加入一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学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至2007年,城市仍然约有3200多万义务教育学生需交纳学杂费。
  此次意见的出台,则最终使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得到全面免除。■

 (《财经》实习记者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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