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义务教育今秋起免学杂费
2008-03-06

    来源:新京报

城市义务教育今秋起免学杂费

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表示最终还将免课本费

  本报讯 昨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昨日表示,城市义务教育最终还将免除课本费。

  财政支持 中央以奖代补中西部地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说,城市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而东部地区基本上要完全依靠地方财政。

  目前已经有11个省份在整个辖区范围内实行了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涉及东中西部省份。其中包括宁夏、山东、广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

  权威分析 城市义务教育免费后难题凸显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有2600多万,教育经费应该不成问题,每年大约需要花费100多亿资金用于免除学杂费。

    但问题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除了收取学杂费,还有很多其他收费,免除了学杂费之后,“择校费问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等就暴露出来了”。

  该负责人还透露说,有些大城市经费上足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但他们希望经费安排上有一个制度支持。

    为此有些流入地政府提出意见,希望流出地政府能在财政上给流入地政府一些补充,“流入地政府提出这样的要求可以理解,也比较合理,因为中央政府给这些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每人都有经费,结果这些流动儿童没有在当地就读,而到了城市公办学校就读”。

  ■ 观点交锋

  焦点问题1 外来人员是否也应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打工子弟应享受同等待遇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从城市义务教育免费中受益,只要符合当地政策,所要求的条件得到满足,跨省流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可以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论在哪里,希望都能享受到免费的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只要外来务工人员能证实居住在这个地方,有正当职业,就可让子弟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目前,“城市义务教育免费”在浙江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此外,本学期,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还将免除借读费。

  外来人口入学有一定门槛

  ●北京市教委和部分区县教委:截至目前,外来农民工子女若在北京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已经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对符合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

    但外来人口中的城镇户籍的学生,目前需要缴纳借读费,收费标准为,小学每学期200元,初中阶段每学期500元,缴纳过借读费后将不再缴纳杂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目前有两百多万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现在,有些城市做得非常好,为外来学生提供了和本市户籍学生完全平等、相同的义务教育资源。但有些城市,设计了一定的入学门槛,还不能完全保障外来人员在当地享受平等权益。

  焦点问题2 流出地是否应为流入地政府拨付经费?

  正方:中央应设“钱随人走”转移支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有些流入地政府提出流出地政府应在财政上给予一些补充,这种要求可以理解,也比较合理,因为中央政府给这些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每人都有经费,结果这些流动儿童没有在当地就读,而到了城市公办学校就读。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大量外来农民工子女随家长到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就学,致使原来就由中央财政承担的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转由东部省份地方财政承担,影响了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加重了东部地方财政的负担。刘希平说,外来务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已成为推行城市免费义务教育的难点之一。

  刘希平建议,中央财政应建立“钱随人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各地报送的流入学生人数,向各地核拨转移支付经费。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生源流出地是否应该财政支持流入地政府,这个应由中央来统一考虑,拿出解决方案。

  反方:流出地补偿流入地“没有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巢湖市副市长罗平:如果流动人口在异地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流出地政府若要安排财政补给流入地,这在具体实施操作上有相当难度。比如每年巢湖有八九十万人外出务工,无法由此计算出有多少子女在异地受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要求中西部省份为流出生源进行财政补偿没有这个必要。东部的发展离不开西部支持,特别是资源的支持,东部的发展是以西部的付出为代价的,中央财政现在理应更多向西部倾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教育工委书记虞国庆:中央下一步应该明确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免费政策。他建议采用属地管理。即由流动人口所在地为这些孩子的义务教育埋单。北京上海这些地区本身经济发达,理应承担更多责任,而且也有这个能力,这就是教育公平一个实在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对于外出读书的儿童,作为流出地大省的四川,并没有补贴流入省的计划。中央的教育经费是根据在校学生的数量来分配的。在哪儿读书,就分配到哪儿去。

  ■ 背景

  百年义务教育史

  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是我国自从有义务教育思想以来,历史上首次实现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部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韩民说,“这是一个百年梦想”。

  1949年前 有心而无力

  2000多年孔子收取“束脩”开始,实物或金钱一直是我国农村私塾教育的学费形式,直到清末有所改变。

  1900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首次体现了义务教育思想。其中规定,“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10岁入寻常小学堂修业3年……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7年教育。”

  民国后,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都强调了施行义务教育,“但这时义务教育只是一种设想”,韩民说。建国后的资料统计显示,解放前夕儿童入学率仅为20%。

  1949年-1985年 波折中前进

  1949年新中国成立,普及义务教育被提上议事日程。党的八大报告提出“必须用极大的努力逐步扫除文盲,并且在财政力量许可的范围内,逐步地扩大小学教育,以求在12年内分区分期普及小学义务教育。”

  其间的义务教育发展有一些波折。韩民举例说,上世纪50年代末,政策上的失误和经济上的衰退对教育产生了很大消极影响,其中包括中小学教育。而十年“文革”把中国经济拖到了濒于崩溃的边缘,普及义务教育也陷入停顿。

  1980年中共中央提出“在80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而普及初中教育”。1982年“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还被写进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6年至今 走向免费

  1985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在全国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此精神指导下,1986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义务教育法》,韩民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正式确立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提出了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

  之后,因面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严峻现实和基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考虑,2002年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在此基础上,于去年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书本费,而今年秋季全国城乡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郭少峰 魏铭言 王姝 杨万国  殷洁 王佳琳 徐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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