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网—环球网
近日互联网上有一则热帖,内容是有关中美两国小学生守则的对比。虽然同为对小学生提的要求,二者的区别也确乎显而易见,大致可总结为“小”与“大”的区别:
美国《小学生守则》特别“见小”,其内容简约而具体细致,不外乎应该如何与人讲话,如何提问、请教、请假等,如“总是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而去年重新修订的中国《中小学生守则》则比较“见大”,呈现出的基本是宏观要求,如“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大自然”等。
对这两种守则的评价,网上的意见呈一边倒之势,人们普遍对中国的《中小学生守则》不满,诸如“大道理说了一大堆,庄严又神圣,可却模糊抽象,让小学生摸不着头脑”的评价很多。
客观说,这或许有点冤枉,原因有二:其一,美国并无全国统一的小学生守则,该守则或只是某个州甚或某个学校制订的;其二,中国在《中小学生守则》之外,尚有20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40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那些“行为规范”的操作性、习得性还都是比较强的。
虽说如此,但综合各种背景看,对这场议论却并不能一笑置之。在这场至今仍在持续的争论的背后,其实是中美基础教育观念的明显差别———真正引起争议的也正是这种差别。
忽略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存在而专门拿出守则说事,即便对有些人而言确是出于不太了解情况,但肯定也有相当多的人是故意借题发挥。
从普遍情况看,特别是小学阶段,中美两国教育理念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在培养目标;二在评价方式。
概而言之,中国的小学教育特别追求完美,从个人品德志向的养成到知识积累,无不照“最高标准”要求,以“尽善尽美”的理念操作;而美国的小学教育却并不如此,非但不追求完美,甚至连知识的完整性、系统性也不在意。比如,美国的小学甚至普遍没有统一的教科书(英国等也是如此),各个学校、各个老师可以自行挑选本校学生用书。
总之,中国的教育比较注重的是对知识的静态接受,即特别注重知识积累和体系构建,并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权威的尊重,认为只有这才是完整和可控的教育;比较而言,美国的教育则表达的是对知识的动态改变,即更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际能力,以及批判和质疑精神。
从两国教育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来看,也许,现在是改进中国基础教育一直秉持“追求完美”理念的时候了。
不能说追求完美不好,但对年龄尚幼的小学生过于要求“完美”,往往会导致自我拘谨,自我限制,陷于“格式化”的误区,使思维相对固化乃至僵化,不利于自信心和自主性的培养,从而导致创新能力不足;在品德养成方面则或形成凌空虚蹈、大而无当的局面。
这后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比如就当前并行的《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来说,首先,在《守则》之外复有《行为规范》,这固然是为了让学生既有“大理想”、“大情怀”,又有细节方面的好习惯,但这对于小学生来说是不是太过繁琐了呢?而且当前的《中小学生守则》也确实太“原则”了。
“守则”是用来遵守的,不是用来想象的。然而,看我们的小学生守则,虽然要求很完美,其中的多数内容却只好依靠想象。这显然失去了作为“守则”的意义,甚至反而会使那种种的“热爱”、“遵守”等失去神圣感。与其如此,倒不如只给他们提一些其力所能及的简单要求为好。
当然,论及美国的基础教育,人们的看法还有着较大分歧的,有的认为美国的中小学教育学少悟多,是真正的素质教育;有的则强调美国中小学教育的不能给学生打好知识基础。
依笔者看,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找到一个相对有说服力的答案—————众所周知,美国的高等教育被公认为世界最好的教育;那么,如果美国的基础教育真如某些人所讲的那样失败,美国优秀的高等教育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因此,虽然近年来美国也在不断反思自己的基础教育之失,但更应该看到其教育理念中的可取之处,借他山之石,从根本上改进中国的基础教育理念。
从这一角度看,基础教育实应有些“退而求其次”的意识。尤其对小学生,不要试图让他们一下子变成为道德优秀、知识渊博的完人,要容忍他们有小毛病、小缺点、小性子,容忍他们有暂时的落后甚至根本的不足。
只有这样,教育才真正是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本的理性教育。这或许是我们应当从这场争议中得到的真正启迪。▲(作者是河北学者)